济南拟禁止餐桌下放煤气罐 取缔液体酒精加热
2012-11-28 10:04:00 作者:马瑛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提要]27日上午,济南市政府召开了由公安、工商、质监、市政、安监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将对全市火锅店展开安全大检查。据介绍,山大路派出所对辖区这三家火锅店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建议他们改成电磁灶加热方式,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27日上午,济南市政府召开了由公安、工商、质监、市政、安监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将对全市火锅店展开安全大检查。据介绍,山大路派出所对辖区这三家火锅店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建议他们改成电磁灶加热方式,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本报济南11月27日讯(记者 李飞 见习记者 陈玮) 27日上午,济南市政府召开了由公安、工商、质监、市政、安监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将对全市火锅店展开安全大检查。对于检查发现有火锅店将液化气罐放置桌下的,拟一律责令停止使用。同时,对火锅店使用液体酒精进行加热的,将会予以取缔。
据调查,目前省城市场火锅的加热方式主要有燃气、电磁炉、木炭及酒精等。26日至27日,记者走访省城多家火锅店发现,虽然市区大部分火锅店已经不再使用液化气罐,但在市区个别地方、市郊以及城乡结合部,还存在不少使用液化气罐的中小火锅店。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济南市共有40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在用的各类液化气罐保守估计有五六十万个。按照规定,普通液化气罐有效期为15年,每四年送检一次,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山西寿阳县火锅店爆炸事件,也给省城敲响了警钟。针对省城火锅店市场,尤其是使用液化气罐的火锅店,济南市将由公安、质监、工商、市政、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兵分多路,对全市火锅店进行安全大检查。对于检查发现有火锅店将液化气罐放置桌下的,拟将一律责令停止使用。同时,对火锅店使用液体酒精进行加热的,将会予以取缔。
据记者了解,27日,济南已经有部门开始了对使用液化气罐火锅店的整治工作。当天上午,历城公安分局山大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火锅店进行了清查,在山大路、山大南路和二环东路发现了三家使用液化气罐的火锅店。
“这些火锅店都将液化气罐放在桌子底下,设置不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山大路派出所消防专职民警刘志文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无论火锅店面积多大,只要店内放置超过三个液化气罐,必须设置煤气间,通过管道方式传输,不允许直接放置在桌下。
据介绍,山大路派出所对辖区这三家火锅店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建议他们改成电磁灶加热方式,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青岛:火锅店煤气罐需登记“户口”
27日,青岛市北区安监局联合消防、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对辖区火锅店进行液化气安全检查。市北区有3000多个液化气罐,其中有将近三成存在安全隐患。
青岛质监市北分局副局长王斌介绍,火锅店使用液化气罐要专门进行注册登记,就像登记户口一样,如果不登记就不允许经营。
本报记者 程凌润
潍坊:拉网式检查580家燃气用户
27日,潍坊市市政管理部门及潍坊港华燃气进行紧急行动,计划用一周时间,对经营区域内的580家工商业用户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
在检查中,对于每一家工商业燃气用户,检查人员都详细记录用户的安全信息,对用户所使用供气设施进行检修,对违规行为当场指出并下达隐患通知单,通知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确保用气安全。
本报记者 董惠
烟台:42家用气大户存安全隐患
27日上午,烟台汇通燃气安全督察人员检查发现,市区主要大型商用直供用户在用气过程中普遍存在管道阀门锈蚀、气化间内堆放杂物等隐患。
在汇通燃气11月份安检中,42家用气大户都或多或少存在安全隐患,其中管道、阀门锈蚀较重的有8家,无报警器的有25家。
本报记者 孙淑玉 于涛
德州:重点检查小饭店液化石油气使用
从11月27日至12月10日,德州消防部门集中部署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市消防支队对所列管重点单位中的餐饮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县(市、区)消防大队对辖区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各公安派出所重点对“小饭店”使用液化石油气情况进行严密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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