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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平经侦大队“四抓”促进执法规范化

2012-11-02 09:24:00    作者:赵建军 孙力超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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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2日电 今年以来,山东省邹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始终将执法规范化建设摆在全年重点工作的位置,以“四抓”为主要手段,不断完善执法管理制度,落实执法基础建设工程,取得了明显效果。

  抓思想认识。执法规范化主体在于民警,深化民警规范执法意识更是其中关键。为此,经侦大队要求大队民警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改进执法方式,坚持“执法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相统一,“严格执法”与“规范执法”相结合。大队民警从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等环节入手,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等突出问题,做到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

  抓能力提升。2012年以来,经侦大队每周利用周一例会时间开展日常业务学习,多次邀请法制专业人员专门讲解执法规范化建设注意事项及案件办理要点等内容。大队还积极组织民警参加市局支队和县局组织的各类法律、业务知识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

  抓标准规范。没有明确的执法规范标准和细则,民警在执法细节上很容易出现误差。因此,经侦大队今年结合经侦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出台了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执法细则和执法标准,确实规范执法办案工作。

  抓落实规范。为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监督民警执法工作是否严格、公正、规范,邹平经侦大队采取了内外监督的方式。对内强化执法质量考评、个案质量评判、执行规章制度通报等制度,对民警执法工作、工作效率、警容风纪等进行考评;对外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聘请行风监督员,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大队还建立专职法制员制度,对办案程序等全程监督,以规范执法。

都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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