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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从11月1日起认证养老金领取资格

2012-11-01 15:36:00    作者:李晓闻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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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在山东省青岛市,从1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资格今起开始认证,认证范围为四区截止到今年10月底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认证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上述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认证手续;如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可就近到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

  长期在青岛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异地居住,以及在本市内跨区市(市内四区除外)居住的人员,可登录www.qdhrss.gov.cn下载打印《青岛市异地居住领取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确认表》,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认证,并及时将确认表、身份证复印件交回或寄回参保关系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逾期未办理认证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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