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辟谣实行离婚限号政策:只尝试过一天

2013-07-09 09:16:00    作者:董婉愉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政策;离婚登记;离婚自由;名校招生;假离婚
[提要]“南京从来没有出台过限制离婚的政策,因工作人员少离婚人员多而采取拿号次日办理的,目前全市只有鼓楼区在6月13日端午小长假后的第一天尝试过。”  其实,南京尽管不会实行“离婚限号”以遏制离婚潮,但各区都在想尽办法“延缓离婚”。

南京辟谣实行离婚限号政策:只尝试过一天

  因为房子而假离婚的市民不在少数。资料图片

  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从来没有出台过限制离婚的政策,因工作人员少离婚人员多而采取拿号次日办理的,目前全市只有鼓楼区在6月13日端午小长假后的第一天尝试过。但这与‘南京首次实行离婚限号政策’说法相差太远!”昨天,针对“南京首次实行离婚限号政策”的消息,南京市民政局在官微上表示:南京从来没有制定也不会制定所谓“离婚限号政策”。

  所谓“南京离婚限号”消息中所提到的“个别区”,其实是指南京鼓楼区。该登记处的夏主任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于“离婚限号”的陈述是这样的:6月13日是端午小长假后的第一天,由于某种原因(多与孩子上学有关),当天来办理登记的人比较多,超过平日里的一倍多。结婚和离婚登记窗口因工作人员的编制有限,都分别只有一个人在办理。与结婚不同,离婚的人不挑日子,因此每天下午4:00,办理就截止。为应对当天共计20几对离婚人员,办理离婚的工作人员担心来不及,就采取以往结婚时“拿号排队”的做法,让来离婚的人都拿号,当天下午4:00办不完,可以持号第二天优先办理,两天里共办理了50多对离婚。这种做法类似于当时房产过户人太多领号一样。

  “针对有些应对政策的离婚诉求,你们阻止或劝诫他们吗?”夏主任回答,有些年轻夫妇明显是为孩子读书来办理离婚的,大家心知肚明,直接办理。而对于所有办理离婚者,婚姻法有明确关于结婚离婚自由的条款,登记工作人员不能“越权”。记者了解到,6月13日当天,在该区离婚登记的有20几对,超过了平日里的一倍多。

  领号也不会推广

  各区都在尝试“延缓离婚”的做法

  南京领号离婚突然抬高到“政策”层面,各地舆论大哗,果真如此,就属于对《婚姻法》的制约或修改,而这远非一个城市或地区可以做到的。由此,昨天下午1:20,南京民政局官方微博发布“特别说明”:南京从来没有制定也不会制定所谓“离婚限号政策”。个别区由于当天离婚人数较多,而采取排队领号的做法,只是一种临时应急措施,正常情况不会使用,不是政策规定。

  南京市民政局福利事务处负责人周新华向扬子晚报记者说:所谓政策是有制度保障的、长时间内执行的,拿号只是应急的一个做法或临时措施,与政策实在差得太远。而记者随后采访了其他区的婚姻登记处,询问有无类似“限制做法”。建邺区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离婚近年成了一些民生政策的最后“转机”,以往他们还设立了离婚谈心室,对那些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人进行挽救,而近年这个谈心室几同虚设。“谁想找骂,不商量好会走最后一步吗?”

  “我觉得,在假离婚买房避税这件事上,不会成为社会主流大众的选择。民政婚姻登记部门是政府的执法机构,更不会跟风限号。”南京市民政局一位负责人说,婚姻是一件非常严肃神圣的事,不管是真离婚假离婚、还是弄假成真的离婚,在离婚的程序上走过一遭,都会在生活里和内心上留下阴影。“有些人原本一辈子不想见到或认识离婚证,却因为一些‘小利’而见到并拿到,这是非常可悲的。”

  其实,南京尽管不会实行“离婚限号”以遏制离婚潮,但各区都在想尽办法“延缓离婚”。记者拨打某区婚姻登记电话时,在离婚线上,有足够的提示,包括双方需要携带的证件、是否达成协议、是否出于自愿,甚至“刁难”双方,如果结婚证遗失的,必须到登记所在区档案馆查阅到原件等。“近年离婚率持续走高。”仍以鼓楼区为例,在与下关合并前的1至4月,共有1686对离婚。而在去年同期,则只有746对离婚。

  网友吐槽

  这年头离婚也得凭号?

  南京“离婚限号”的消息一出来,众网友纷纷吐槽。

  一位网友说:连离婚都限号,干脆根据结婚证尾号改成单双号离婚。

  另一网友跟帖:读小学时,我们是摇号读初中,读大学前开始摇号买车,毕业前开始限购住房没结婚的还不能买房!现在摇号离婚,估计以后会因为男女比例失衡,直接摇号结婚,谈恋爱是你的自由,但摇到谁你就必须去结婚。千万别出现如转卖“专家门诊”号的“黄牛”。

  网友ghf7703:2013年因为房屋买卖,在南京出现大批离婚现象,大家高高兴兴地离婚,使离婚不再是痛苦的事!

  网友三宫消费:多少年以后的中国人再回忆这段历史会怎么说呢?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个老太问她的老伴,你一共离了多少次婚呢?老伴回答:不记得了,反正给我办离婚的民政局的都退休好几个了。

  网友lhbsdt:好的政策把坏人塑造成好人,坏的政策把好人逼成坏人。

  上半年,1.8万对夫妻离婚占了去年全年的近八成

  悲哀的“假离婚”大多为房子为孩子

  据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处介绍,今年1—6月,南京市共有44944对新人结婚,18311对夫妻离婚。“因采用了全国统一的数据登记系统,复婚的数据无法看出,但都在结婚数据里。”该处负责人继续介绍,2012年全市有78106对新人结婚,23143对夫妻离婚。仅今年上半年的离婚人数就占去年全年离婚人数的79%。看来,今年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的数据都将继续“攀高”。

  为了拆迁分房

  办完离婚,让老伴“早点回家吃午饭”

  “有些涉及到民生的政策,确实迫使当事人通过离婚来寻找稻草。”记者昨天在原白下区婚姻登记处就亲见了温情脉脉的离婚。上午9:30,一对年过五旬的夫妇来到登记处,熟稔地径直走进登记处里侧的离婚窗口,两人把所有相关证件悉数放在桌上,包括财产协议、子女抚养等,甚至连标准的两英寸照片也准备妥帖。工作人员几乎没有多问,在不到5分钟内办理结束。“像这对,显然已来咨询过,所有程序及手续都了然于胸。”工作人员没有告诉记者他们是为什么来离婚的。而记者在他们转身时听到,女的叫男的“中午早点回家吃饭”,“反正证也办好了”之类的。工作人员透露,他们住的地方已被规划拆迁,于是不排除二人是为此办离婚的。

  为了孩子上学

  假离婚后,过户房产规避了高额契税

  “我今年5月刚离的婚。”一位网友在空间里“悲哀地”晒出了自己与妻子的离婚经历,坦陈绝没想到几年前自己也是追赶着“好日子”结婚的大军中的一员。陈先生今年35岁,儿子今年秋季读小学,本是一件欣慰的事。可为了读书,他和妻子却不得不离婚。今年南京各区名校招生,对孩子的户口以及是否与父母在一块、在一块达几年以上等等要求,都逼迫那些手上持有一套以上房产的人离婚。

  原来,他们夫妇在禁购令前买了两套房产,但都没有挂户,而陈先生妻子父母家的房产是学区房,他们一家三口就与二老都落户在此,为的正是儿子今后就便读书。谁知今年学校的要求特别严格,孩子的父母必须是户主。无奈之下,全家人商量,先把房子过户给陈先生,而过户后陈先生必须“买”下这套房拥有产权,可先前已有几套房,再买就得按今年出台的“新国五条”,缴纳高额的契税。怎样才能避税?唯一没有成本的就是离婚!因此,陈先生和妻子离了婚。当然,在孩子入学需要的条件满足后,他们又复了婚。“我们还是复婚了,可那些婚姻本就有点问题有点风险的,可就不能保证了。”

  而鼓楼婚姻登记处证实了陈先生的说法,该登记处夏主任说,在五六月份,三四十岁的年轻夫妻办离婚确实比往日多不少。实习生田宇宙扬子晚报记者董婉愉

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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