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单位曾下发通知,对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的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因该类药物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故要求禁用该类药品,其中包括宋丹丹代言的“优卡丹”。
昨晚近10点,宋丹丹发布微博给予回应称,“惊闻我代言的优卡丹对儿童健康有害。当初接此药物广告我及经纪公司的态度都慎之又慎,因此对厂家及药检部门的审批做了详尽的审查。假如今天网上爆料属实,我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宋丹丹还称,“由于个人无法确切了解及掌握药检质量,今后无论是否有药检部门的审批资格,我都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该微博发布后,仅一个小时就被转发3000多次,大多数网友表示支持。记者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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