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丹丹代言有害药品微博道歉 多数网友表示支持

2013-01-26 14:26:00    作者:张杰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宋丹丹 代言 微博 药品 药检
[提要]

  国家有关单位曾下发通知,对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的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因该类药物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故要求禁用该类药品,其中包括宋丹丹代言的“优卡丹”。

  昨晚近10点,宋丹丹发布微博给予回应称,“惊闻我代言的优卡丹对儿童健康有害。当初接此药物广告我及经纪公司的态度都慎之又慎,因此对厂家及药检部门的审批做了详尽的审查。假如今天网上爆料属实,我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宋丹丹还称,“由于个人无法确切了解及掌握药检质量,今后无论是否有药检部门的审批资格,我都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该微博发布后,仅一个小时就被转发3000多次,大多数网友表示支持。记者张杰

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