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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被纳入农村大病保障范畴

2013-01-17 11:04:00    作者:吴碧琦   来源:新安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大病 胃癌 肺癌 耐多药肺结核 农村
[提要]

  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被纳入农村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不低于90%,新农合资金总额增加到2700亿……昨天,卫生部传来的消息将让更多农民受益。记者昨晚从省卫生厅了解到,这20种疾病被纳入农村大病保障去年已在我省试点,不过各县情况不一,今年将在省内全部县区推行。

  “肺癌、胃癌等疾病纳入农村大病保障已经在我省试点。”省卫生厅新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7月,我省提高了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以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问题。其中,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种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但实施情况在各县不一样。”该负责人说,由于新农合实施县级统筹,对大病也是利用新农合结余资金进行保障。各市县医疗机构的实际能力不同,因此很多地方特别是皖北地区,并没有完全实行大病保障。不过,今年我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个人补助280元,新农合的资金总额有所增加,“各县也就有能力对大病进行保障了。”据介绍,将这20种疾病纳入农村大病保障范畴工作今年将在全省所有县区推行。

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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