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新闻

四川宜宾现雷人宣传标语:不在公共场所吸大烟

2013-01-08 14:15:00    作者:   来源:四川在线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大烟 创卫 仁和 宣传海报 燃气公司
[提要]

宜宾“雷人”标语。

宜宾“雷人”标语。

  “不准在公共场合吸大烟?那可以吸小烟了?”近日,宜宾市翠屏区西城街道仁和社区的“创卫”宣传栏上,一条“不准在公共场合吸大烟”的雷人标语,引得不少市民调侃。宜宾华润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是广告公司出现了错误,他们已经撤下了宣传海报,随后将重新张贴“不准在公共场合吸烟”的广告。

  社区现雷人宣传语

  昨日,在宜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附近的宣传栏上,一条“不准在公共场合吸大烟”的宣传标语让不少市民觉得很不解。

  "大烟’好像是鸦片,或者毒品之类的,不在公共场合吸大烟,那就可以在私密处吸?这句话有歧义。”家住仁和社区的刘女士指着标语说,这样的标语让人很不解。

  路过的胡先生说:“我儿子看到后问我,是不是在公共场合就可以吸小烟了,这对小孩子影响很不好。”

  刘女士说:“标语有歧义,会误导大家,希望相关单位赶快更换。”

  已撤下问题标语

  据了解,该宣传栏是宜宾市翠屏区西城街道仁和社区的“创卫”宣传栏。西城街道仁和社区一工作人员称,负责仁和社区改宣传栏的是宜宾华润燃气公司。

  宜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副主任张小兰说,广告内容应该是“不准在公共场合吸烟”,是广告公司出现了错误,目前他们已经撤下了问题标语,并将立即把正确的标语换上去。同时,她表示,谢谢广大市民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

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