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新闻

公安部:加快整改信号灯设置(图)

2013-01-05 10:54:00    作者: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公安部交管局 公安部网站 抢黄灯 道路交通安全法 拍砖
[提要]公安部:当黄灯亮起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经越过停止线,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不应当认定为抢黄灯。公安部:各地关于抢黄灯的处罚应该一致,《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全国具有普适性,各地应该按照同一标准贯彻实施。
      公安部:加快整改信号灯设置

  交管局负责人释疑“闯黄灯”四问

  据公安部网站3日消息,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交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这位负责人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涉及亿万驾驶人,摒弃固有陋习,适应新规范,有些驾驶人难免出现不适,“拍砖”、“吐槽”可以理解。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吸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加快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力度,完善执法异议受理、核查、处理工作规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不断改进工作。

  疑问一:黄灯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公安部:当黄灯亮起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经越过停止线,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不应当认定为抢黄灯。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要停止通行。现在把红黄灯都视为“闯”,是不科学的,不符合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初衷。

  黄灯原本是对司机以警示、对交通以缓冲。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近年来在黄灯时区内发生了不少交通事故。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原本是警示灯的黄灯变成了一些人的“加速预告灯”。“抢一秒,毁一生。”抢黄灯也许节省了几秒甚至只是一秒,但可能会发生车毁人亡的惨痛事故。必须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生命安全,驾车通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保持安全间距,不闯红灯,不抢黄灯。

  疑问二:各地“抢黄灯”处罚不一?

  公安部:各地关于抢黄灯的处罚应该一致,《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全国具有普适性,各地应该按照同一标准贯彻实施。大家之所以关注到执法技术问题,还是因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

  疑问三:倒计时信号灯能否推广?

  公安部:是否设置或者改建倒计时信号灯,各地应根据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机动车数量、交通流量等情况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听取意见,积极采纳、不断改进。

  目前,倒计时车行信号灯主要是在采用固定放行时间的路口使用,这些地区交通流量相对少,通过率固定。智能红绿灯更多的是在交通流量相对多、通过率不太固定的路段使用。

  疑问四:罚“抢黄灯”易致追尾?

  公安部:机动车行至交叉路口或者人行横道之前,就应该履行减速缓行、停车让行的义务。网友反映的“刹不住车导致追尾”的情况,很多都是没有履行上述义务的违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据此,并结合我们的工作经验,一般情况下,在路口时速度应不超过每小时30公里。如果是在这个速度范围内的话,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谨慎驾驶,“抢黄灯”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据法制晚报1月4日报道)

  疑问 1

  黄灯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疑问 2

  各地“抢黄灯”处罚不一?

  疑问 3

  倒计时信号灯能否推广?

  疑问 4

  处罚“抢黄灯”易致追尾事故?

(本报合成)

(本报合成)

王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