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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受伤后吃高温食物致食道溃疡出血死亡

2012-12-21 11:06:00    作者:唐中明   来源:华龙网—重庆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食道溃疡 陈某 出血 食物 法院
[提要]

  华龙网讯 喝个汤,能出多大的事啊?怎么可能喝出人命呢?别急,容我慢慢道来。

  2010年12月1日,九龙坡区市民曾某驾车,在该区西彭某路段与陈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陈某受伤。

  住院治疗一个月,陈某伤情明显好转,可就在准备出院的前一天出事了———2011年1月1日,陈某进食高温食物鸭子汤后,胸部疼痛,后因吐血、休克转至新桥医院,几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司法鉴定为:食道中上段溃疡出血致失血性休克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死者家属认为,这事应归咎于此前发生的交通事故,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肇事者赔偿53.6万元。

  庭审中,被告方很是委屈:陈某是在伤情基本痊愈后死亡的,和交通事故无关联性,即便死亡与交通事故有关,也是因医院漏诊而致,跟我们有啥关系啊?

  法院很慎重,遂委托司法鉴定。鉴定结论认为:陈某食道溃疡出血系同一部位两次损伤(遭受车祸致损伤、进食高温食物)的不良愈合,互为条件和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陈某误食高温食物,扩大了损失,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日前,法院判令肇事方赔偿死者家属共计12万元。(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郑兴隆)

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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