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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偷拿丈夫身份证办卡透支 获刑5年

2012-12-21 10:59:00    作者:张兴   来源:人民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丈夫 获刑 王女士 身份证办理 骗领
[提要]

  原标题:偷拿丈夫身份证办卡透支 获刑5年

  一女子未经丈夫同意,使用丈夫的身份证在银行骗领了一张信用卡,利用该信用卡透支69845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一直未予归还。近日,这名女子被法院判处刑罚。

  2011年9月初,市民王女士急需用钱,因自己没有工作,她便想瞒着丈夫徐某,用丈夫的身份证办信用卡。同年9月6日,王女士背着丈夫,用丈夫的身份证在某银行分行骗领了一张信用卡,并多次透支共计69845元,其间尽管某银行分行多次催收,但王女士一直未予归还。今年3月13日,王女士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抓获。王女士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大连中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王女士辩称,她与徐某是合法夫妻关系,她使用徐某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且她所提供的身份证也是真实有效的,所以她使用该信用卡进行透支的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然而,法院认为,王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院判决

  今年(2012年)10月3日,中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女士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0000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69845元。一审宣判后,王女士提起上诉。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法官提醒用亲属身份办卡对方知情才行

  与信用卡犯罪有关的案件越来越多地进入司法程序,对此该案主审法官提醒市民,在申领信用卡时,申领人一定要向银行提供真实有效的有关信息,并亲自办理,否则即使是夫妻或亲属关系,如果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为其办理信用卡,也属于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同时有关发卡银行要依法依规依章办理发放信用卡,要严格审查申领人提供的有关信息,以有效预防和杜绝信用卡犯罪的发生。(王军忠 记者 张兴)        

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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