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姨父的朱某,酒后乱性猥亵未成年的姨侄女,不但自己声名狼藉,而且使得本来相处甚好的亲戚如今形如路人。12日,江苏大丰市法院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女孩张某某在2012年5月12日中午放学后,和表哥袁某去姨父朱某家中吃饭。午饭后,张某某和袁某一起在朱某家西房间午睡,酒后略显醉态的朱某也摇晃着走进西房间,当看到张某某与袁某都睡在床东头时,朱某便将袁某拉到床西头。玩了一会电脑游戏后,朱某一时性起,将外裤脱掉睡到张某某旁边,趁机对张某某进行猥亵。事后,张某某的母亲发现问题,报警而案发。
法院认为,朱某为寻求性刺激和性满足,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朱某犯猥亵儿童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支持,从重处罚。朱某否认犯罪事实不认罪,对其可酌情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谷华 吴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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