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新闻

舆情观察:江西资溪违法猎杀猕猴引众怒

2012-11-29 10:46:00    作者:   来源:新华舆情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猕猴 猎杀 人生若只如初见 东方白鹤 野味
[提要]

  【事件回放】

  27日,媒体曝出江西省资溪县存在非法盗捕、销售、经营野生保护动物的现象,引发各界关注。当地有餐馆、酒楼偷偷宰杀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猕猴,偷食大雁、獾猪、竹鼠等受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餐厅每天客人络绎不绝,餐厅内挂着“公务消费定点商家”牌子,老板称是“三公消费办公室”发的。

  江西资溪县高阜林场,森林茂密,野生动物众多,国家明令禁止猎杀的猕猴却从这里大量进入野味餐馆。盗猎者几乎弹无虚发,而林区管理人员竟无一人出面阻止,也没有人向相关部门报案。

  27日晚,涉事野生动物收购点及非法经营餐馆被查封。在逃非法盗捕和经营人员中的2名非法盗猎人员杨某、吴某于28日7时左右到案。资溪县启动野生动物保护问责机制,已免去四名相关责任人的职务,包括县林业局局长吴开发,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兼华南虎野化放归管理办主任周发泉(分管领导),高阜林场党委书记方慧东,高阜林场党委委员、分管领导兼常务副场长彭志华(分管领导,目前该场场长空缺)。(综合报道)

  【网民声音】

  心痛、气愤

  Vegetarian_Zoey:看完这个视频,难受到落泪!我想,它们被枪杀或刀杀的那刻,一定会很害怕,很痛吧?它们跟人类是那么的像,是怎样的残忍才下得了这样的毒手?

  人生若只如初见happystar:气愤,心痛,看着口吐鲜血的猕猴,心里很痛,那些盗猎者都是冷血动物,没有人性。还有那些食客,就不怕报应吗?

  当地政府不作为

  Searts_KD:那些林业部门的人已经充当了捕猎者的保护伞。如此猖狂的动物捕杀、贩卖行为对当地政府的执政能力实在是讽刺啊。希望国家林业局可以取证定罪杀一儆百。

  伊笑嫣然:我想知道的是为什么现在才曝光?为什么可以轻易买到捕杀工具?当地政府真的不知情吗?知情的话为什么无作为?如果不是央视的曝光,谁又为这些可怜的国家保护动物申冤?何时才能停止这些血腥的捕杀?

  立法保护执法严惩

  依莎9126: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人为财死,盗猎来钱快,执法不严,违法不纠,低风险或无风险就能得到高回报,谁能不为之趋之若鹜??

  白浅白浅:在保护动物这块,希望政府能正视问题,不管是从立法上还是实际行动都应该做好。

  泉眼冒泡:捕杀野生动物,是因为有市场需求。有高额利润的驱使,仅靠严惩捕猎者难有实效。应在捕杀、销售、消费(食客)等环节多管齐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食用野生动物的人,也应立法严惩。没人敢吃了,捕杀了没人买,自然减少捕杀行为的发生。

  “餐桌腐败”何时休?

  aiyaya01:源头是消费者,尤其是三公消费对野生动物的需求导致。政府要管住自己的人和嘴,才能阻止猎杀。

  环境主义:“公务消费定点商家”?怎么,公务消费都开始堂而皇之地公开炫耀了?其中到底隐藏多少贪腐?这一事件,已经远远超出了动保的范畴!

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