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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强制意外险明年取消 旅客不知被保险61年

2012-11-19 09:33:00    作者:张雅平   来源:东方今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意外险 条例 铁路交通 保险法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
[提要]明年元旦起,坐火车的旅客就不用强制购买票价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了,坐火车伤亡赔偿也不再是15万元封顶。昨日下午,在郑州火车站,东方今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不少旅客竟然不知道“被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

  明年元旦起,坐火车的旅客就不用强制购买票价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了,坐火车伤亡赔偿也不再是15万元封顶。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获悉,已经实施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将于明年1月1日起取消,届时票价是否会相应降低成了旅客们最关注的话题。

  【新规】收了61年的“意外险”明年取消

  11月1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第628号令,修改和废除了部分行政法规。其中,要求明年元旦起废除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这意味着已经实施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将被取消。

  据了解,《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于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于1951年,《条例》第一条规定:铁路旅客均应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与其同时出台的,还有飞机和轮船的类似强制保险。1987年和1989年,我国相继废除了轮船和飞机的《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改为自愿保险。铁路“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却一直延续下来。

  1992年,《条例》进行了修订,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坐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以郑州到北京K180次列车为例,其硬卧上铺价格为164元,其中就包含了3.28元的保险费用。

  据了解,废除的原因主要与现行的《保险法》冲突,因为该法第11条第2款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所以强制要求铁路旅客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与现行《保险法》的上述规定存在明显冲突,应当视为无效规定。

  【赔偿】铁路事故赔偿上限不再只有15万

  与此同时,国务院第628号令还要求删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该条款规定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铁路运输企业与铁路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删去这一条文,意味着铁路旅客一旦发生人身伤亡,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不再只有15万元的上限,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金额也不再只有2000元的上限。

  【调查】经常坐火车 不知道“被保险”

  票价2%的强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不收了,旅客反应如何呢?

  昨日下午,在郑州火车站,东方今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不少旅客竟然不知道“被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

  旅客刘先生说,从大学开始,他就是火车上的常客。他家是四川的,在郑州上学,每年寒暑假都是坐火车回家。现在在公司做销售,更是经常坐火车出差,“算起来坐了快15年火车了”,但刘先生说,他还真不知道火车票里还包含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没问过,售票员也没提醒过”。

  旅客李女士说,坐汽车买保险了会有一张纸片写着保险,而买火车票则啥也没有,要不是记者问起来,还真不知道有这回事。

  东方今报记者注意到,火车票背面的提示,也没提到这个费用。东方今报记者又登录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但从查询、预订到确认订票信息,页面上都没有出现有关铁路强制险的提示或告知信息。

  【声音】强制险不收了,票价能否随之下调?

  明年1月1日起,已经实施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将正式取消。不少旅客很关心:原来是含在票价里的,现在不收了,票价是不是会随之降低呢?

  “经常坐火车的,这笔钱算下来也不少。”旅客刘先生说,他经常坐火车从郑州去北京进货,一个来回的保险费六七块钱,单看并不多,但他每年都要去好几十次,算下来也多花了几百元钱。

  旅客李女士说,保险费是根据票价2%收取的,原来是含在票价里的,现在既然已经不允许收了,不管钱多少,都应该从票价里扣除,这样才叫公平合理。

  而郑州铁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还没有接收到任何相关的通知,2013年1月1日后火车票价是否将降价也不好说,都得铁道部定。铁路强制保险被取消后,旅客乘火车该如何购买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也没有细则出台。

  业内人士认为,应该借鉴目前航空、公路客运的旅客商业保险模式,由旅客自由选择是否购买。记者 张雅平

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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