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强制意外险明年取消 旅客不知被保险61年
2012-11-19 09:33:00 作者:张雅平 来源:东方今报 我要评论
[提要]明年元旦起,坐火车的旅客就不用强制购买票价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了,坐火车伤亡赔偿也不再是15万元封顶。昨日下午,在郑州火车站,东方今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不少旅客竟然不知道“被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
明年元旦起,坐火车的旅客就不用强制购买票价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了,坐火车伤亡赔偿也不再是15万元封顶。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获悉,已经实施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将于明年1月1日起取消,届时票价是否会相应降低成了旅客们最关注的话题。
【新规】收了61年的“意外险”明年取消
11月1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第628号令,修改和废除了部分行政法规。其中,要求明年元旦起废除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这意味着已经实施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将被取消。
据了解,《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于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于1951年,《条例》第一条规定:铁路旅客均应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与其同时出台的,还有飞机和轮船的类似强制保险。1987年和1989年,我国相继废除了轮船和飞机的《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改为自愿保险。铁路“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却一直延续下来。
1992年,《条例》进行了修订,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坐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以郑州到北京K180次列车为例,其硬卧上铺价格为164元,其中就包含了3.28元的保险费用。
据了解,废除的原因主要与现行的《保险法》冲突,因为该法第11条第2款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所以强制要求铁路旅客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与现行《保险法》的上述规定存在明显冲突,应当视为无效规定。
【赔偿】铁路事故赔偿上限不再只有15万
与此同时,国务院第628号令还要求删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该条款规定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铁路运输企业与铁路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删去这一条文,意味着铁路旅客一旦发生人身伤亡,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不再只有15万元的上限,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金额也不再只有2000元的上限。
【调查】经常坐火车 不知道“被保险”
票价2%的强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不收了,旅客反应如何呢?
昨日下午,在郑州火车站,东方今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不少旅客竟然不知道“被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
旅客刘先生说,从大学开始,他就是火车上的常客。他家是四川的,在郑州上学,每年寒暑假都是坐火车回家。现在在公司做销售,更是经常坐火车出差,“算起来坐了快15年火车了”,但刘先生说,他还真不知道火车票里还包含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没问过,售票员也没提醒过”。
旅客李女士说,坐汽车买保险了会有一张纸片写着保险,而买火车票则啥也没有,要不是记者问起来,还真不知道有这回事。
东方今报记者注意到,火车票背面的提示,也没提到这个费用。东方今报记者又登录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但从查询、预订到确认订票信息,页面上都没有出现有关铁路强制险的提示或告知信息。
【声音】强制险不收了,票价能否随之下调?
明年1月1日起,已经实施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将正式取消。不少旅客很关心:原来是含在票价里的,现在不收了,票价是不是会随之降低呢?
“经常坐火车的,这笔钱算下来也不少。”旅客刘先生说,他经常坐火车从郑州去北京进货,一个来回的保险费六七块钱,单看并不多,但他每年都要去好几十次,算下来也多花了几百元钱。
旅客李女士说,保险费是根据票价2%收取的,原来是含在票价里的,现在既然已经不允许收了,不管钱多少,都应该从票价里扣除,这样才叫公平合理。
而郑州铁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还没有接收到任何相关的通知,2013年1月1日后火车票价是否将降价也不好说,都得铁道部定。铁路强制保险被取消后,旅客乘火车该如何购买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也没有细则出台。
业内人士认为,应该借鉴目前航空、公路客运的旅客商业保险模式,由旅客自由选择是否购买。记者 张雅平
更多新闻:
- 72岁外公做淘宝女装模特 被赞有范儿2012-11-16 09:11:00
- 入秋后最大浓雾笼罩江西 济广高速三车连环相撞2012-11-19 09:33:00
- 于丹被轰下台的真实情况是什么2012-11-19 09:30:00
- 于丹被“呛”是谁的尴尬2012-11-19 09:30:00
- 于丹回应“被哄下台”:上台只为向老艺术家“致敬”2012-11-19 09:30:00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