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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议!少妇缺钱见情人卖儿子凑路费

2012-11-16 07:17: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学位 陈某 家长 少妇 阿特金森
[提要]与丈夫频繁争吵,80后少妇陈某趁着老公睡觉,带着2岁的儿子小风(化名)离家出走,为凑够去浙江见情人的路费,陈某竟将2岁的儿子卖掉。母女跪求学位  跪求学位:14日,深圳南山区南头片区上百名家长涌进南山区教育局,要求自己的孩子能有学位上学。

  警方快速解救,孩子重回父亲怀抱

  本报讯 与丈夫频繁争吵,80后少妇陈某趁着老公睡觉,带着2岁的儿子小风(化名)离家出走,为凑够去浙江见情人的路费,陈某竟将2岁的儿子卖掉。丈夫眼见妻子儿子双双失踪,随即报警。经过福州闽侯警方快速解救,离家20多天的小风昨终于重回父亲怀抱。

  一觉醒来,儿子妻子都不见了,这是闽侯甘蔗街道大元村徐先生10月6日中午遇到的尴尬事,而前一天,他正上夜班。徐先生与陈某4年前相识于福州,两人既没登记结婚也没摆喜宴就以夫妻身份同居了,去年5月生下儿子小风。今年8月,一家搬到闽侯县。

  徐先生拨打老婆的电话,陈某只是回应称儿子寄在朋友家。多番质疑后,陈某承认卖掉了儿子。徐先生急了,知道老婆最近频频与浙江的汪姓男子联系紧密,随即报警,10月31日,陈某被闽侯警方抓获。

  陈某交代,因为觉得跟着丈夫四处漂泊,两人经常为一些琐事吵架,就想离开,去浙江找情人汪某。10月6日中午,趁着下夜班的徐先生还在睡觉,带上2岁的儿子和家中仅剩的600多元钱离开了,到福州火车站住了两天。

  但陈某身上的钱不够买去浙江的大巴票,而且觉得去见汪某,带着孩子也不方便。于是便想将儿子卖掉。9日陈某遇见在汽车站帮人拉行李的何某,想托何某将儿子卖掉。何某又将陈某介绍给在汽车站拉客的张某夫妇。在张某夫妇的牵线下,10月10日上午9时许,陈某将小风卖给龙岩的李姓夫妇,并收取了一个5000元的红包。拿着卖儿子得到的红包,陈某给自己买了几件衣服和一部触屏手机,并买了去浙江的大巴票,随后与汪某住到一起。

  11月1日,闽侯县刑侦大队专案组民警分两路寻找被卖掉的小风,先后抓获拐卖小风的中间介绍人――何某和张某夫妇。张某的妻子李某坦承,其在龙岩的哥哥是残疾人,没有结婚,想收养一个小孩。当得知陈某有意要卖儿子后,随即联系了龙岩老家,带走了小孩。经过解救,离家20多天的小风终于回到了父亲徐先生的怀抱。

  原标题:少妇为凑够见情人路费 将2岁亲生儿子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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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年出生的浙江嘉兴姑娘张燕,为了给自己非婚生的孩子上户口,于今年5月和一位上世纪30年代的爷爷辈男子结婚。但事后,她的孩子并未顺利得到户口,张燕也因这段婚姻备受困扰。近日,她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这段婚姻无效。

  张燕,1985年生人,今年4月,她的孩子出生,但属非婚生子,孩子没法落户口让张燕很纠结,一位熟人将一直单身的老金介绍给了她,为了孩子张燕于2012年5月与老金领了结婚证。

  尽管和老金结了婚,可是孩子仍然无法上户口,张燕觉得,嫁给这个甚至可以当自己爷爷的男人本来就是基于苦衷,但是结婚不是儿戏,一旦成立婚姻她就要承担作为人妻的责任。“我登记结婚后没有与老金共同生活过,经济上也没有往来;我想万一承认和老人的婚姻关系,他有个闪失,我害怕承担责任,我要求法院判决这段婚姻无效。”

  婚姻意味责任,张燕为暮年的老金万一有什么闪失要承担的责任感到害怕,也为自己这段成为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消遣话题的不正常婚姻感到蒙羞,竭力要求法院判决与老金的婚姻无效。

  面对这段婚姻,老金却说是张燕要和他结婚的,婚后两人感情还蛮好,还一起生活过一个月。

  无效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已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嘉善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张燕请求判决其与被告老金的婚姻无效,但其向本院提交的相关证据无法证明原、被告间的婚姻关系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故其诉讼请求难以支持。当然,法官也建议张燕如果和老金真的不能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达到分手的目的。

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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