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迷盯太阳练眼神险失明
2012-11-08 15:05:00 作者: 来源:21CN综合 我要评论
[提要]当页面出现错位(表格引起的错位)或内容显示不完整时候,请点击这里阅读全文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喜欢甚至迷恋武侠小说,向往小说里面的江湖,迷恋那些深不可测的古怪兵器和武功招数,欣赏小说里的侠客情怀,他们就是武侠迷。2011年3月27日,许某、胡某为一解书瘾,从海口市一建筑工地盗回了8本武侠小说,然后来到胡某的住处进行分赃。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喜欢甚至迷恋武侠小说,向往小说里面的江湖,迷恋那些深不可测的古怪兵器和武功招数,欣赏小说里的侠客情怀,他们就是武侠迷。在他们之间,大部分人都知道这些是虚构的,但有些人却似乎“走火入魔”,在现实中以身试法,也出现了各种荒唐的结局。
武侠迷盯太阳练眼神练进医院
近日,一名30岁的武侠迷,志在盯着太阳练眼神,结果却导致自己眼睛看不清东西,险些引发白内障等疾病。据悉,伤者是位30岁的男性,因为眼睛看东西不舒服才到医院看病。经检查,原本亮亮的黄斑发乌了,周围遍布血管网。据医生介绍,这位30岁的男子的眼底已如60岁老人,若按照这个程度发展下去,他的眼睛不到40岁就得花,甚至患白内障。
而让人感到吃惊的还是他的得病经历。他是位武侠迷,看完小说后被里面如痴如醉的武打场面吸引,甚至研究里面的“武功绝学”。他听说每天盯着太阳看半小时能把眼神练好并决定试试,“效果”也很明显,五天后,他把眼神练模糊了。医生介绍说,这位武侠粉丝因为紫外线损伤角膜,令角膜出现广泛点状破损。同时医生建议,接触强光不宜时间过长,最好佩戴保护眼镜。
入戏太深买弹药 武侠迷自食其果
很多武侠迷欣赏小说里大侠们的侠肝义胆,而一位武侠迷有些入戏太深,花钱购买枪支弹药最终自食其果。今年8月,一名18岁的四川小伙,自幼痴迷武侠片,总幻想能拥有一把枪,既可防身又可行侠仗义。
2012年7月中旬,这位小伙在广安街头闲逛时,看见街边墙上非法张贴的售枪小广告,他当即拨打手机和对方取得联系。经过一番议价,最终他以2000元的价格购得两把黑色手枪和三发枪弹。从此,吴金成整天将枪装在挎包内随身携带。
结果,还未能如愿“行侠仗义”,这位小伙携枪支到陕西省勉县玩耍,当日晚上被勉县公安局查获。最终,他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陕西省勉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分赃不均引凶案 一重伤一入狱
去年11月,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公共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两个武侠小说迷真正将小说里的情节在现实生活中演练了一把,但最终的结果是,一人“脚筋”被砍断,一人锒铛入狱从此“退出江湖”。
2011年3月27日,许某、胡某为一解书瘾,从海口市一建筑工地盗回了8本武侠小说,然后来到胡某的住处进行分赃。胡、许二人因分赃不均发生口角,“刀不离身”的许某便趁胡某不备,持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砍向胡某的头、脸、手等部位。胡某受伤倒地后,许某又从胡某的住处拿菜刀,继续砍胡某的头、脸等部位,并模仿小说里的情节,砍断胡某的“脚筋”,致使胡某左足跟腱断裂。
这场荒诞的“武侠剧”最终以一人“脚筋”被砍断,一人锒铛入狱从此“退出江湖”草草收场。武侠之精髓在于“惩恶扬善”,胡某和许某用“盗窃”行为满足自己的私欲,许某又因分赃不均而大打出手、杀人灭口,完全违背了武侠精神,只能为各路英雄好汉所不齿。
痴迷武侠偷钱拜师 幻想破灭欲轻生
1993年,一名15岁少年因痴迷武侠小说,从家里偷拿600元钱,背着家人从云南直奔武当山,想拜师学功夫。哪知到了武当山后,心愿未遂,功夫未学成,身上的钱被人抢走,仅剩100余元,他便买了一把刀,欲轻生。可想到家里还有父母,他在山上痛苦徘徊。
不过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位热心的61岁退休老干部。老干部带他吃了饭,细心开导他,并于当天将廖建成送至十堰市收容遣送站,通知他的父母来接。19年后,当年那位少年已进入中年,回忆往事感慨道,“当年要不是恩人的帮助,我不敢想象我的人生会如何。”
更多新闻:
- 私自加装暖气片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2012-11-08 14:43:00
- 考拉熊遭遗弃被收养 喝奶卖萌2012-11-08 15:05:00
- 小学期中考不用答卷用糖果 淡化期中考将成趋势2012-11-08 15:05:00
- 宇智波鼬死亡14岁少年因此自杀2012-11-08 15:05:00
- 女子结婚时未上报计生部门 准生证办三年仍没影2012-11-08 15:06:00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