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新闻

十大名楼“打包”申遗被吐槽只是历史楼名

2012-11-05 10:21:00    作者:   来源:城市快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申遗 打包 吐槽 历史文化 原真性
[提要]因“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等名句而享誉盛名的黄鹤楼、滕王阁、岳阳楼等“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楼”,最近传出计划集体“打包”申遗的消息引发各方关注。

  据新华社电 因“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等名句而享誉盛名的黄鹤楼、滕王阁、岳阳楼等“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楼”,最近传出计划集体“打包”申遗的消息引发各方关注。不过,在3日举行的“2012中国历史文化名楼市长论坛暨第九届名楼年会”上传出最新消息:中国文物学会历史文化名楼保护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称“还没有达到完全统一的意见,还在协调中”。

  十大名楼“打包”申遗

  据悉,十大名楼联合申报世界物质文化遗产一事,最早是由长沙市园林局、中国历史文化名楼保护专业委员会发起倡议。

  该委员会创办于2004年,由黄鹤楼、岳阳楼、滕王阁、大观楼、蓬莱阁、鹳雀楼六大历史文化名楼发起成立。此后,长沙天心阁、南京阅江楼、西安钟鼓楼、宁波天一阁和杭州城隍阁相继加入,由此增加至11座。此次,除城隍阁外,其余10座名楼都加入了联合申遗之列。

  记者从黄鹤楼公园管理处了解到,景区确认了十大名楼联合申遗一事。“这次活动是主办方提出的一个倡议,至于申遗什么时候启动、怎么申报,还要等到名楼年会召开后,经过专家学者论证研究,才能确定。”

  申遗清单中没有十大名楼

  记者就此事致电湖北、湖南两省文物局时,有关文保专家指出,按照程序,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需要经过国家文物局审批,但目前中国计划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清单中并没有十大名楼在内。十大名楼许多都是现代新修的,黄鹤楼、滕王阁是上世纪80年代的钢筋水泥建筑,仅岳阳楼、天一阁等少数楼阁属于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有好多连文保单位都不是,属于“假古董”。

  对此,中国文物学会历史文化名楼保护专业委员会会长邹律资解释说,中国名楼多数是木构,年代一久,很多名楼都经过重新修建。但是,每一座能够保留下来的楼阁都有着厚重的文化支撑和延续。

  邹律资表示,当前名楼联合申遗,需要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因为申遗所需经费是个人与协会无法承受的。现在,有关政府在组建班子申遗上还没有达成高度统一,因此目前将“联合申遗”工作暂缓,等待名楼所在的各地政府达成共识后,会将工作继续推进。

  “历史名楼”无历史?

  对于十大名楼联合申遗的消息,一些专家及文保爱好者表示“不靠谱”。因为在世界文化遗产的认定标准中,“原真性”是最核心也是最基本的遗产要素。不少学者担忧,缺少原真性,历史文化名楼申遗或将“无疾而终”。

  以武汉的黄鹤楼为例,历史上屡建屡废,最后一座“清楼”建于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毁于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如今人们看到的黄鹤楼,是上世纪80年代以清同治楼为蓝本重建的“新版黄鹤楼”,并且楼内还建有电梯;滕王阁历经29次重修,现在的滕王阁是1985年依照梁思成所绘的《重建滕王阁计划草图》重建而成。

  打包申遗一事在网上也引来诸多议论,许多网友认为十大名楼共同申遗的前景并不乐观。更有网友晒出部分名楼的“翻新重修”日历,吐槽“历史名楼”不过是一个“历史楼名”,“除了名字是老的,其他的都是新的”,建成于2001年的南京阅江楼只有11岁。

  也有人质疑名楼申遗的背后也许是商业利益作祟,微博网友“十二玉楼在帝都”表示“不反感申遗,更多担心的是申遗涨价的意图。”

  在华中师范大学民间文化研究中心教授陈建宪看来,申遗项目应该具有“对人类具有普遍意义”的高度,而十大名楼目前未能具有这样的意义。他赞成为了弘扬文化而申遗,而不是“运动式”的申遗。

  不过,宁波文化学者戴松岳认为,“十大名楼联合申遗”集中展示了中国古代科技建筑水平以及精神方面的追求,“岳阳楼是儒家思想的典范、蓬莱阁是对仙境的向往、天一阁则反映了文化传承”,因此十大名楼申报文化景观类型的确有可行性。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人真正反对的不是名楼申遗,而是反对利用申遗来谋求经济利益,浪费社会公共资源。不少专家学者也表示,申遗固然重要,但是做好当下的文物保护工作才是重中之重。

王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