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新闻

【温州狼爸】温州狼爸体罚女儿致死 教育岂能如此无知

2012-10-10 10:20:00    作者:   来源:华声在线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教育 狼爸 致死 打孩子 教育孩子
[提要]今年6岁的小如(化名),出生后一直都在老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直到今年8月中旬,才到温州乐清与父母团聚,不料,因遭受“狼爸”父亲的“管教”,被体罚6小时致死。我们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封建家长制,家长是“一家之主”,他不仅统摄全家的财政大权,而且对家庭的其他成员拥有支配、处置权。

  今年6岁的小如(化名),出生后一直都在老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直到今年8月中旬,才到温州乐清与父母团聚,不料,因遭受“狼爸”父亲的“管教”,被体罚6小时致死。8日,乐清警方披露,“狼爸”涉嫌虐待罪,已被刑拘。

漫画

  浙江温州“狼爸”惩罚6岁女儿跑步6小时致死

  新闻解读

  父亲体罚6岁女儿致死:教育孩子岂能如此无知

  尽管“狼爸”目前已被刑拘,但孩子的性命最终是无法挽回。小如是个典型的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带大,她真正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只有2个月。正是这短短的2个月,小如竟先后被父亲殴打了4次。而最近的一次,乐清“狼爸”体罚女儿,推倒在地用拖鞋打、罚跑步,令她的生命走到了终点。这样的“狼爸”,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不可逍遥法外。这对众多实行或即将打算实行“狼爸”式教育可以历练子女心智的家长来说,也是一个警醒:做任何事情都要尊重其生长规律,因势利导,把握管教的一个“度”,至关重要!

  教育孩子时,只有尊重孩子,才能充分了解孩子。就像狼一样,尊重对手,所以从不打无把握的仗,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总能战胜强大的对手。真正的强者是尊重对手的,因为只有对手才能证明强者存在的价值,父母也要学会尊重孩子。

  “浇树要浇根,育人要育心”,今天,我们的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各类社会矛盾自然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教育,生存在这个凌乱不堪的社会中,做为家长,更不能让自己陷于无知的教育境地。我是不主张采用“打”的办法惩罚犯有过失和错误的孩子的,绝大多数家长和教育家也是不主张“打孩子”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打孩子的现象是这样的普遍呢?要解释这种现象和解决这个问题,恐怕必须从“打孩子”的思想根源上入手,认真进行分析。

  有人说,我打孩子,是因为我脾气不好。这不是理由。因为脾气不好的人,也不是见谁就动手打谁。也有人说,我的孩子太气人了,就是该打。这也不是理由。那要是别人气你呢,你也上手就打人吗?家长之所以“打孩子”,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孩子是自己的,并且是在思想深处没有把孩子看成是独立的个体,而当成私有财产或附属品,认为可以任意处置。人们的这种思想意识是根深蒂固、由来已久的。

  我们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封建家长制,家长是“一家之主”,他不仅统摄全家的财政大权,而且对家庭的其他成员拥有支配、处置权。过去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里的“纲”,就是拥有支配权的意思。在旧社会,家长对子女不仅可以打骂,还可以出卖、抵债,甚至有权处死,并且不负法律责任。东汉时的郭巨,为了保全母亲,把自己3 岁的儿子活埋了,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被列入了《二十四孝图》,作为人们效法的榜样。

  家长必须明白,孩子是你的。但不是你的私有财产,不是你的附属品,他们是具有独立人格和自尊的人,没有人赋予家长这种权力。处罚孩子最好不要采用打的手段,尤其不可施行虐待性的体罚或变相体罚。所以,在这里我奉劝所有家长,遇到孩子出了问题,一定要克制、克制、再克制,千万别做出使自己后悔一辈子的事。(文/付影)

  新闻观点

  体罚女儿致死不是“狼爸”是“毒爸”。虎毒尚且不食子,而这个涉嫌虐女致死的打工父亲,其超乎残忍的“管教”手段,哪里还有一点点“教育”孩子的意味,分明便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狼爸”是“狼爸”,“毒爸”是“毒爸”,两者或有仿佛之处,却未必能够真正交集。对于“狼爸”“虎妈”式的另类教育,尽管坊间颇存争议,却也无妨静观其变、拭目以待;而相比之下,像涉嫌虐女致死这样的“毒爸”行径,人们大可不必给其套上一个“狼爸”的光环,从而有意无意地助其稀释了残暴本性和实质。

  微言大义

  @不知不觉:重男轻女的风气现在很淡了吧!怎么还有这样的父亲?简直太狠毒了!

  @玉啊昱-sy:怎么会有这么狠心的父亲?

  @不生气不吵架:不是人,自己女儿也下这么重手,正所谓虎毒不食子,这连禽兽也不如!

  @刘益彤Julie:枉为人父!

  @喵星人sama:作死!中国还是情大于法,棍棒出孝子还是主流思想,“打死了也是我生的”,某些老师也会说,“打死你,我给你爹当儿!”往往都处罚太轻,施虐者也触动不了良心,触动不了灵魂,他们不会以为自己错了,出事了,只会说自己下手重了,其实动手本身就错了。

  @清水河畔xixili:禽兽尚不食子,可悲的蠢汉!

沈广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