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地点: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庭
目击者:本报见习记者章宁旦 本报记者邓新建
想竞买法院拍卖的股票,但苦于资金不够,为此,向银行违规贷款1.7亿元人民币,事后向银行行长行贿4000万元人民币。为此,有“江门首富”之称的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梁广义被控涉嫌单位行贿罪,今天在广东省江门市受审。与梁广义一同受审的,还有天健集团另两名股东梁伟东、梁少勋,而梁广义与梁伟东还同时被控涉嫌挪用资金罪。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在今天的庭审中,对于4000万元行贿款,行贿方梁广义表示“不值,给多了”,而受贿方则认为,按照约定给4000万元还不够,并专门发函催要剩余的1000万元。
违规贷款许巨额回报
记者了解到,案发前,梁广义曾被授予“广东省优秀乡镇企业家”、“全国乡镇企业家”称号。2006年至2010年间,梁广义曾作为江门市唯一一名连续5次登上胡润百富榜的企业家,成为“江门首富”。
梁广义上榜主要得益于对上市公司美达公司的收购。2002年8月,通过公开拍卖,天健集团以每股2.2元、总价人民币1.8亿元的价格,成功竞拍到美达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清偿被法院强制拍卖其持有的美达公司约81818182股法人股。并支付了人民币3500万元拍卖定金。
根据拍卖确认书规定,若天健集团自签订拍卖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付清余款,其交付的3500万元拍卖定金将被没收并还需支付违约金。但当时,天健集团由于资金紧张,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款项。为此,天健集团向时任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行长林建忠(另案处理)提出帮忙贷款购买上述股票的请求,并承诺将天健集团所持有的新会美达公司股份利润的20%给予林建忠。
2002年10月,林建忠以天健集团购买材料的名义签批该行向天健集团合计发放人民币1.7亿元贷款。
而在申请1.7亿贷款获批但尚未放贷前,天健集团又因资金周转困难,再次向林建忠提出借款要求。林建忠再次于2002年9月擅自将该行在香港“小钱柜”中的款项1590万元免息借给天健集团使用。这两笔款项,天健集团至2003年年底陆续归还。
除了支付拍卖的近8182万股的法人股外,天健集团用剩余款项分别于2003年8月及2005年4月以其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购得美达公司合计共3000万股法人股。
按事先承诺,2005年5月25日,天健集团从获利中提取4000万元支付给林建忠成立的广州市德林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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