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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方解救10名“圈养”肾供体

2012-08-11 08:57:00    作者:   来源:北京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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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8月8日,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警方摧毁了一个长期活动在鄱阳县境内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犯罪团伙,抓获6名“黑中介”团伙成员,成功解救出10名“圈养”的器官供体人员。

  让人吃惊的是,鄱阳县警方此次摧毁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团伙中,两名主要负责人李某昌和邓某军竟然都曾经是“供体”。

  据办案民警介绍,出生于鄱阳农村的李某昌,年仅25岁,高中毕业后一直在湖南长沙打工,在此期间染上了毒瘾。2009年上半年为了筹集毒资,李某昌通过一个卖肾“中介”以两万多元的价格卖掉了自己的一只肾。

  在此期间,李某昌结识了同样为了钱而卖掉自己一只肾的邓某军。今年30岁的邓某军,是湖南怀化人。

  两名团伙负责人归案后供述,他们受此启发,开始转变成提供肾源组织卖肾的“中介”。根据警方的调查,早在2009年6月6日,李某昌就开始以“中介”的名义在网上发布可介绍提供肾源的信息。

  根据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这10名“供体”全部都是省外人员,年龄大多集中在20岁左右,其中年龄最小的才18岁,年龄最大的也才27岁。他们分别来自湖北、四川、山西、湖南、河南、安徽、天津、浙江、广西等地。“这其中有两人竟然还是国内某知名师范大学的在校大学生,他们前段时间刚放暑假。”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10个人中有来自农村的,也有来自城市的。他们通过其他“中介”来到鄱阳,之后便被李某昌、邓某军等人统一安排在鄱阳镇黄家洲村进行集中“圈养”。

  警方还了解到,所有“供体”可以选择自由离开,但是“会被要求补交伙食费以及归还该窝点的中介者给介绍他们来的另外一中介的3000元中介费”。

  办案民警说,这10名“供体”被警方统一集中安排在鄱阳县城宾馆。后经过警方的教育谈话,10人悔恨莫及,均指认李某昌和邓某军等人的不法行为。

  目前,涉案的6名“黑中介”团伙成员已被鄱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供体”每卖一只肾一般只能获得3万元至5万元,而“中介”找到有买肾需求的尿毒症患者家属,售价却在28万元以上。

  在此案中警方了解到,鄱阳这一犯罪团伙,目前已经组织这10名“供体”在南昌一家医院做了3个配型,在浙江一家医院做了1个配型,在合肥一家医院刚联系准备做1个配型。

  “每配型成功一名患者,患者家属必须先向‘中介’支付5万元至12万元的定金。”办案民警说,该组织除了在网上发布“卖肾”信息外,还专门有针对性地到各家医院收集尿毒症患者的信息,然后主动找到患者家属“推销业务”。

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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