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李舒舒。
交警认定李舒舒横出道路是实施了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对自己被碾断腿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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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7月6日
版次:AⅡ6版
题目:《女童父亲:不会怪舒舒》
文/图记者肖颖
16岁女孩李舒舒为救即将被货车撞的1岁女童雯雯,在危急关头冲上去将其推开,导致腿部被碾压。昨日,佛山市顺德区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为李舒舒横出道路是实施了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应在此次事故中负一定责任。
“为什么救人者反而要被追究事故责任?”有市民认为,李舒舒冲出马路是建立在雯雯将遭遇车祸时的行为,如果没这个大前提,雯雯和李舒舒均不会受伤。
另一肇事车也要负责
据调查,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另外还有一辆肇事车。交警认定事故经过时认为,当时车主陈某某横停在康德路上的小型普通客车,车身右侧横出了道路,其未按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其过错行为是导致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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