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新闻

公务员为独占房产将在世母亲公证死亡

2012-05-31 14:59: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在父亲病故后,儿子为了独霸房产,竟然假冒兄弟姐妹的签名,将尚未过世的母亲公证死亡。5月29日,记者从临川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涉及房屋继承权的诉讼已尘埃落定,当事人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当事人名叫刘平爵,是抚州市某机关公务员。10多年前,他出资在抚州市区二仙桥附近为父母建了一栋4层小楼,而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刘子仁的名字。2000年刘子仁病故。2007年,刘平爵为独霸房屋继承权,在母亲冯赛花健在的情况下,来到临川区公证处(现文昌公证处),用冒充兄弟姐妹的假签名,办理了《继承权公证书》,上面注明“父母死亡时遗留的房产,兄弟姐妹均自愿表示放弃对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弟弟刘豪爵不存在,应由刘平爵一人继承。”随后,依据这份《继承权公证书》,抚州市房产管理局为刘平爵办理了房产过户行政登记。

  此事刘平爵的兄弟姐妹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今年他们才得知这一情况,于是向文昌公证处提出异议。公证处经核实后,撤销了《继承权公证书》。刘平爵的兄弟姐妹们随后又一纸诉状将抚州市房管局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抚州市房产管理局撤销其作出的房产转移登记以及颁发的房产所有权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都镇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