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案被告人李某刚现年33岁,四川人,初中文化。案发前,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李某刚回忆,2005年8月24日晚,李某长和李某刚及其表弟杨某四吃饭时,提议要为父亲庆生,但是不够钱用。为此,表兄弟3人商议对收购废品的“熟人”刘老板进行抢劫。次日下午3时许,表兄弟3人谎称有废电缆要出售,通知刘某带现金前来交易。
随后,当刘某和其弟弟来到出租屋时,早已埋伏好的李某刚等表兄弟3人乘两人不备,突然用手掐颈,铁锤砸头,螺丝刀戳胸……致使刘某两兄弟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事后,李某刚等人共劫得现金2.4万元,手机两部,每人分得赃款8000元后逃亡。
2006年,杨某四被广州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去年11月14日,逃往湖北5年的李某刚被成功抓获。他声称曾想过要向警方投案,但打算在父亲归去之后再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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