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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出台新政策 重点扶持促进楼宇经济发展

2012-05-23 10:02:00    作者:韩镇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楼宇经济 奎文区 商务地产 重点实验室 商务楼宇
[提要]4月16日,也就是在奎文区赴深圳、宁波、杭州三市学习考察楼宇经济后的第三天,奎政发【2012】4号《潍坊市奎文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政策》出台。当前,奎文区正聘请国内外知名规划策划机构,抓紧编制全区楼宇经济发展规划,力争通过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投用商业商务楼宇面积100万平方米,楼宇企业达到1万家。

  4月16日,也就是在奎文区赴深圳、宁波、杭州三市学习考察楼宇经济后的第三天,奎政发【2012】4号《潍坊市奎文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政策》出台。这些政策扶持促进的重点就是楼宇经济发展。当前,奎文区正聘请国内外知名规划策划机构,抓紧编制全区楼宇经济发展规划,力争通过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投用商业商务楼宇面积100万平方米,楼宇企业达到1万家。

  开发商务楼宇有奖励

  《潍坊市奎文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政策》主要分商业商务地产、楼宇经济、金融保险、文化创意、商贸商务、城市工业等六大产业的促进政策。

  奎文区鼓励建设整体商务楼宇,对新开发(含在建)的商业商务楼宇,积极引进新企业、新项目、新税源的开发主体,经审核认定,按楼宇商业商务建筑面积给予10元/平方米一次性奖励;鼓励提升改造旧楼宇,对提升改造旧商务楼宇或对非商业商务楼宇整体功能转换为商业商务楼宇,投入达到500万元、改造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入驻率达到70%以上的,按改造或转换面积给予5元/平方米一次性奖励。

  鼓励商业商务楼宇开发主体自主持有产权,对新建并自主持有50%、80%及以上产权的楼宇开发主体,对其租赁收入上缴地税区级留成部分,三年内每年分别给予50%、100%奖励;鼓励创办特色商业商务楼宇,对新建楼宇入驻率达到70%,聚集同行业或相近行业70%以上的专业特色楼宇,给予经营管理主体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入驻特色商务楼宇、符合特色楼宇发展方向、新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租用商业商务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物业管理费第一年等额补助,第二年50%补助;购买办公用房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按实际缴纳契税的50%给予补助。对新入驻特色楼宇的企业,年上缴地方税收50万元及以上的,第一年按其上缴地方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其增量的30%给予奖励。

  鼓励企业总部入驻商务楼宇,对新设立或新迁入区内的企业总部,首次以市场价购买1000平方米以上,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买面积5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租用办公用房的,连续三年按租金的50%给予补助。新入驻企业总部从申报纳税之日起,经审核认定,第一年按其当年上缴地方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其增量的30%给予奖励。

  对留在区内的“退城进园”企业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年上缴地方税收300万元(不含房地产税收)及以上的,经审核认定,三年内每年按其上缴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20%奖励企业法人代表。

  扶持税收贡献大的特色楼宇,在剔除一次性税收的基础上,对年上缴地方税收达到1000万元且税收实现增长的单栋楼宇,给予楼宇经营管理主体10万元奖励,每增加1000万元再奖励10万元,用于完善楼宇功能。

  奖励补贴政策的兑现,由符合条件的单位于当年12月底前准备申报材料,向所在街办或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王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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