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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假证驾驶货车 两年违法61分

2012-05-18 10:07:00    作者:辛成凤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刘某 驾驶证 伪造 驾驶机动车 货车司机
[提要]5月16日凌晨0时50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潍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在巡逻时查获了一辆车牌号为鲁G57757,挂号为鲁GS320挂的蓝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司机刘某向执勤民警出示的驾驶证涉嫌伪造。

司机刘某正在接受警方讯问。

  5月16日凌晨0时50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潍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在巡逻时查获了一辆车牌号为鲁G57757,挂号为鲁GS320挂的蓝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司机刘某向执勤民警出示的驾驶证涉嫌伪造。经查,刘某系冒用已去世姐夫的身份信息伪造了驾驶证,并在上面张贴了自己的照片。刘某已使用该驾照近两年时间,违法记分记录竟已高达61分。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并扣车的处罚。

  伪造驾照上路被识破

  5月16日凌晨0时50分许,潍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东风西街与西环路交叉口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G57757,挂号为鲁GS320挂的蓝色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民警随即责令该车停靠路边接受检查。民警在对该车相关证件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所出示的驾驶证有伪造嫌疑。民警在现场用警务通进行查询,发现驾驶证确系伪造。

  “我们在辖区内巡逻时,在东风西街与西环路交叉口处发现了这辆有超载嫌疑的蓝色重型半挂牵引车,我们立即命令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潍城交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刘永波接受采访时说,“我们对该车相关证件进行例行检查时,司机出示了一本姓名为胡某的驾驶证,我查看后发现该驾驶证在字体、颜色、数字等方面与真证有出入,有伪造嫌疑。我马上用随身携带的警务通对该驾驶证信息进行查询,结果显示该驾驶证违法记分已达61分,且一直没有处理,驾照已被锁定。”

  “随后我们对该司机进行了询问,在证据面前,他承认所出示的驾照是伪造的。他自己有驾驶证,我们经过查看他真证的身份信息发现,该司机姓刘,其驾驶证违法记分也已达到6分。”刘永波告诉记者,“在确认刘某所出示驾照确系伪造后,我们立即把他移交到了潍城交警大队法制中队做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罚。”

  为躲处罚司机耍心眼

  据了解,货车司机刘某,今年43岁,家住潍城区于河街道。2009年,刘某的姐夫胡某因意外事故死亡,刘某在2009年7月收购了姐夫生前所开的重型半挂牵引车。

  由于大车上路要求严格,经常会因为违法行驶而被扣分,为逃避处罚,刘某便打起了伪造姐夫驾照的主意。2010年7月,刘某通过路边的小广告,联系到了上海一处伪造驾驶证窝点,并将姐夫胡某的身份信息和自己的照片一并给对方发了过去,花钱委托其将姐夫胡某的身份信息和自己的照片“组合”伪造一本驾驶证,并一直使用至今。

  5月16日上午,记者在潍城交警大队法制中队见到了司机刘某。当被问及为什么自己有驾照还要使用伪造驾照时,刘某回应称:“其实我也没有别的想法,伪造驾驶证并不是想用来犯罪,驾驶大车经常被查,我就是想使用伪造驾驶证来逃避处罚。”

  “我使用伪造驾驶证,信息不是我自己的,这样以来,违规以后,罚款不用交,扣分也不会扣到我头上,一举两得非常划算。”刘某说,“被交警查获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心里很后悔,不该耍小聪明纵容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

  被罚2000元拘留15天

  “刘某使用伪造驾照构成违法,而且经过调查,刘某所使用的伪造驾照违法记分已高达61分,一直未进行处理,性质非常恶劣,我们一定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潍城交警大队法制中队中队长程振更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使用伪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将受到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刘某本身有驾驶证,但他为了逃避处罚,自作聪明,又伪造了一份假的驾驶证,并用假驾驶证驾驶着重型半挂牵引车堂而皇之的上路行驶,给市民出行造成了重大的安全隐患,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极不负责任。”程振更说。

  在采访的最后,程振更表示:“在这里,我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靠耍小聪明来逃避处罚是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找理由找借口,早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只有遵纪守法,依法上路行驶才是正道,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能引以为戒。”

  5月16日,记者获悉,刘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并扣车的处罚。

  文/图 本报记者 辛成凤 实习生 赵春晖

王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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