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致远精工模具有限公司存环境违法行为被通报

2018-07-16 16:53: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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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2018年7月份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对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1日-10日)。其中,潍坊致远精工模具有限公司注塑模具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大众网7月16日讯(记者 张坤)2018年7月份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对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1日-10日)。其中,潍坊致远精工模具有限公司注塑模具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当事人为潍坊致远精工模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身份证号)91370700757488511G,环境违法行为为注塑模具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处罚决定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处罚依据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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