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存环境违法行为被通报

2018-03-14 10:16: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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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3月14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潍坊市滨海区环境保护分局发布 2018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一览表。其中,江苏百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因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商务区污水站项目2017年12月排放水污染物超出水污染排放标准,被通报罚款,通报如下:

  当事人为江苏百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商务区污水站项目2017年12月排放水污染物超出水污染排放标准,处罚决定为罚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11200.00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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