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9 08:52:00 作者:宋晴晴 来源:中国山东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近日,记者从潍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潍城区2011年政府招标采购的300套经济适用住房目前已达到预售条件,2013年度潍城区经济适用房实物分配工作现已正式启动。
潍城区300套现房待申请
据了解,潍城区现有达到预售条件的经济适用房300套。包括瑞和锦绣名郡96套,位于潍城区北宫西街以南,福寿西街以北,西外环以东,计划2013年12月底前交付;三友翡翠城32套,位于潍城区东风西街与长松路交叉口西南角,计划2013年6月底前交付;鲁发名城136套,位于潍城区福寿西街与长松路交汇处,计划2013年12月底前交付;圣基铭座36套,位于潍城区福寿西街2588号,怡园路以西、友爱路以东,计划2013年6月底前交付。
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据潍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000元;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潍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常驻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同时,无私有住房且年龄达到28周岁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单身人员,也可申购。另外,相比往年不同的是,符合上述条件,且有稳定工作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2年及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符合申请条件的潍城区居民家庭需在今年6月30日前,持有效身份证及户口薄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未设立社区居委会的,直接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符合申购条件的潍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可持相关材料直接到企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填写《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另外,住建局工作人员还介绍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时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若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将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因遗赠、继承等原因转移房屋产权的,受赠人或继承人需持相关证明或法律文书,按照届时同等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在办理转让手续时,应当按照届时同等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同时,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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