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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51人嫖雏妓案第16名被告认罪 获刑11周

2012-12-19 16:43:00    作者:覃博雅   来源:人民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被告 获刑 进行性 校长 教师
[提要]据联合早报消息,新加坡51人被控嫖雏妓的案件中,又有一名被告认罪。据悉,该被告被控两年前在酒店支付450新元与17岁女子进行性交易。在这起轰动新加坡的嫖雏妓案中,共有51名男子被控,其中有校长、教师、商人、工程师,海军上尉和警监等。

  原题:新加坡51人嫖雏妓案第16名被告认罪 曾与17岁女子性交易

  据联合早报消息,新加坡51人被控嫖雏妓的案件中,又有一名被告认罪。这名36岁的被告曾是民众联络所的管理执行员,被判坐牢11周,是第16个被治罪的被告。

  据悉,该被告被控两年前在酒店支付450新元与17岁女子进行性交易。

  新加坡法律规定,与未满18岁的女子进行性交易违法。在这起轰动新加坡的嫖雏妓案中,共有51名男子被控,其中有校长、教师、商人、工程师,海军上尉和警监等。至今有16人被治罪,均被判坐牢,刑期介于9周到13周。(覃博雅)

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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