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延长收购加拿大能源企业期限
2012-10-30 15:34:00 作者:马丹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提要]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29日宣布,将加拿大进步能源公司收购案的最后期限延长一个月,希望最终让加拿大政府相信收购能给加拿大带来“净利益”。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说,公司与进步能源共同与加拿大工业部进行了沟通,以了解为何收购受阻。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29日宣布,将加拿大进步能源公司收购案的最后期限延长一个月,希望最终让加拿大政府相信收购能给加拿大带来“净利益”。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当天表示,收购进步能源公司的最后期限已经延长30天至11月30日。若届时仍无法获得加拿大政府批准,可能再次延长最后期限。
加拿大政府本月19日宣布,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拟以50亿至60亿美元并购加拿大进步能源公司不符合加拿大“净利益”,因此决定阻止这起收购案。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将有30天时间作出补充说明和提交进一步承诺,以便加拿大政府最后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说,公司与进步能源共同与加拿大工业部进行了沟通,以了解为何收购受阻。
加拿大进步能源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液化天然气。若收购成功,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将控制其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东北部的页岩气资产。
依据加拿大投资法,加拿大政府会对资产超过3.3亿加元(约合3.36亿美元)的外国公司收购本土企业进行审批,以确保交易符合加拿大利益。这是本届政府自2006年上台以来阻止的第一起能源领域收购案。(多伦多10月29日电 记者马丹)
更多新闻:
- 飓风桑迪致美国多个机场取消近万航班2012-10-30 09:09:00
- 时评:叙停火虽成泡影 联合特使不弃和平努力2012-10-30 15:33:00
- 伦敦将举办北欧文艺复兴作品展2012-10-30 15:33:00
- 石原欲建新党染指国政 日本各方批评声不断2012-10-30 15:33:00
- 波兰前总统专机空难事故一名重要证人死亡2012-10-30 15:33:00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