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8 09:46:00 来源: 我要评论
2017年12月18日下午,青州市公安局东夏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所在工作公司内电缆被盗3米、价值1300元,两名员工的钱被盗250元。接警后,民警迅速立案调查,通过调取录像、电话记录查询等多种侦查方式,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
经查,刘某是临沂人,31岁,没有正式工作。2017年12月7日以来,刘某先后6次在青州市东夏镇某机械公司盗窃铸造所用的材料铝线、铜电缆以及工人财物,总价值6300元左右。12月28日,刘某在青州市某宾馆住宿期间再次作案,盗窃同住旅客400元。
2018年1月9日,东夏派出所民警在淄博市淄川区凤翔宾馆将刘某抓获。据刘某交代,其因缺钱花,对连续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月2日,记者了解到,警方已提请青州市检察院逮捕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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