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村民给省长留言"被逼吃自来水" 官方回复

2013-09-27 10:44:00    作者:杨高宇   来源:人民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近日,一名山东网友给省长留言,称诸城林家村镇孙家沟村村民“被逼”吃自来水,每户收费1000元。对此,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答复称,2013年7月8日,该村根据上级关于安全饮用水的要求,经东夼社区两委及孙家沟自然村两个议事会研究,一致同意使用石门水厂的自来水,水厂收费标准为每户1100元,农户在2013年7月8日至8月10日缴款的,由村集体补助每户100元。截止2013年8月12日,全村100个饮水户中已有65户缴纳了安装费。回复表示,该村此次收取自来水安装费,完全是按照村民自愿的原则进行。

  人民网北京9月27日电(杨高宇)近日,一名山东网友给省长留言,称诸城林家村镇孙家沟村村民“被逼”吃自来水,每户收费1000元。对此,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答复称,2013年7月8日,该村根据上级关于安全饮用水的要求,经东夼社区两委及孙家沟自然村两个议事会研究,一致同意使用石门水厂的自来水,水厂收费标准为每户1100元,农户在2013年7月8日至8月10日缴款的,由村集体补助每户100元。截止2013年8月12日,全村100个饮水户中已有65户缴纳了安装费。回复表示,该村此次收取自来水安装费,完全是按照村民自愿的原则进行。

  【网民留言】

  我是诸城市林家村孙家沟村的村民,以前村委要我们集资建自来水,由村里管理,可村干部和承包方偷工减料,造成管道破裂,没几年就报废了。没办法我们只好自己打井,可是现在政府逼着我们必须吃自来水,每户交1000元,不交以后任何人结婚,孩子上学,村里不给开证明。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诸城林家村镇孙家沟村强制安装自来水等问题, 诸城市大家村镇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林家村镇东夼社区孙家沟村于1998年9月由村集体和农户共同投资在村西打井一眼,用于村民生活用水,其中每户集资220元,后因村民用水量增大,村集体于1999年春在村西再打井一眼用于村民生活用水。2000年秋,村集体对村内东西大街进行了加高整修,但因拉土石的机动车辆碾压导致街道路面下的自来水主管道多处受损而逐渐破裂漏水,加之水质达不到安全饮用水标准,遂于2001年春天停止供水。2013年7月8日,该村根据上级关于安全饮用水的要求,经东夼社区两委及孙家沟自然村两个议事会研究,一致同意使用石门水厂的自来水,水厂收费标准为每户1100元,农户在2013年7月8日至8月10日缴款的,由村集体补助每户100元。2013年8月11日该村又两个议事会研究决定,利用两天时间收取自来水安装费,由村集体补助每户500元,此前缴费的每户补助600元,超时缴费的按水厂规定价格1100元缴纳,村集体不再补助。截止2013年8月12日,全村100个饮水户中已有65户缴纳了安装费。 综上,该村此次收取自来水安装费,完全是按照村民自愿的原则进行,根本没有与村民开具结婚、升学证明等业务挂钩。反映“以前集资建自来水,村干部和承包方偷工减料造成管道破裂没几年就报废”和“不缴纳自来水安装费以后任何人结婚、孩子上学村里不给开证明”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原标题:

  【山东】潍坊村民给省长留言“被逼吃自来水” 官方回复

初审编辑:冯炜程
责任编辑:沈广安
潍坊新闻 · 聚焦 · 娱乐 · 社会 · 体育 · 科技 · 军事
    想爆料?请登录大众网潍坊频道(http://weifang.dzwww.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新浪微博(@潍坊大众网)提供新闻线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