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打击交通肇事逃逸

2012-12-03 15:51:00    作者:陈庆明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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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打击力度,建议: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打击力度,建议:

  一、实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有奖举报制度

  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破获不仅需要公安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广大群众的配合。建议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实行有奖举报奖励机制。由公安机关在新闻媒体发布交通肇事逃逸协查通报内容,广大市民可根据协查通报内容,注意发现可疑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和标准,公布市民举报方式,调动广大群众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驾驶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全力展开网上追逃

  实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已经查明肇事人但尚未抓获的,将肇事人列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实行网上追逃。并把日常业务工作与网上追逃结合起来,在办理车辆、驾驶人的年检审和事故处理等各环节时进行网上比对。

  三、加大路面查缉力度

  在省、市交界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驾驶人的查缉力度;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对过往车辆号牌信息进行检索,发现嫌疑车辆,迅速布控堵截;在查处车辆未悬挂号牌、挪用号牌、假牌假证、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擅自改变车辆颜色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对车辆是否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进行排查确认。

  四、加强部门之间协作

  与相邻省、市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完善信息通畅、反应迅速的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网络;争取刑侦、治安、技侦等相关警种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各警种的科技优势;加强与检察院和法院的联系,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做到侦破一起,处理一起。

  五、营造宣传舆论氛围

  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舆论宣传,营造集中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人形成强大的威慑声势。

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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