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漫画:抢来的生日礼物谁会要?

2014-05-04 16:28:00    作者:马心怡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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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心怡(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背景:为给女朋友买生日礼物,男青年王某买来电警棍到按摩店抢劫,但电警棍没起作用,王某随后被制服。4月30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奎文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潍坊小伙为给女友买生日礼物 竟持电警棍抢劫)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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