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决遏制杂草秸秆焚烧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日前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
我市各类农作物秸秆产生量大,秸秆、杂草、落叶禁烧工作任务繁重、形势严峻。“烧荒”问题屡禁不止,直接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必须将秸秆焚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始终保持查处问责高压态势,坚决遏制秸秆火点反弹现象。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杂草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生态环境、宣传、财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市、县、镇(街)、村四级责任体系,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保证杂草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市直有关单位组成杂草秸秆禁烧督导组,对全市杂草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组织人员成立杂草秸秆禁烧督导组、执法队、巡逻队等,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全天候督导巡查,及时发现处置杂草秸秆焚烧行为,并及时清理路边、地头、树下零散堆放的玉米壳、麦秸等农作物废弃物,消除焚烧隐患。要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积极创新巡查方法,通过卫星遥感监测、高空瞭望、无人机和网格化监管等手段,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长效巡查体系。
另外,《通知》还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市级督导组发现的火点,将有关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坚决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处”。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和农业、发改、财政、科技等相关部门也要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广综合利用的先进技术,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财政支持和奖罚政策,从源头解决焚烧秸秆的问题。
3月4日,记者从潍坊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市政府城建工作安排,我市北海路(胶济铁路—玄武街)、玄武街(北海路—安顺路)、西环路(宝通街—安顺路)、宝通街(北海路—西环路)快速化提升改造工程将进行改造施工。改造期间对施工相关区域进行围护施工,敬请行人和车辆绕行[详细]
3月3日,记者从潍坊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市城市管理局日前印发《关于做好中心城区门头牌匾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0年中心城区门头牌匾整治试点提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详细]
日前,青州、临朐、昌乐正式发布《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第一次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公示》),以上三县市均是济潍高速途经地,沿途设互通立交及收费站。[详细]
随着复工复产逐步进行,城区交通也在逐步恢复。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出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力做好“战疫情 助复工”工作的同时,结合辖区通行实际,逐步汇总、发布市区各大商圈周边的通行情况,为市民提供最权威的出行参考和依据。[详细]
事关防控救治的关键物资生产复工了,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复产了,事关全球供应链稳定的龙头企业产品走出去了……在全市上下同心协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我市14个重大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传递出全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动力。[详细]
2月23日,潍坊市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称,缴存人因在疫情防控期间推迟办理业务,导致超过政策规定的提取或贷款业务办理有效期的,可延长申请时限至2020年6月30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