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促进各部门作风再改进、服务再优化、效能再提升,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担当尽责,日前,我市专门制定发展软环境有奖建议和有奖举报办法。
一、受理内容
(一)意见建议
发展软环境(包括政策、政务、市场、法治、人才、金融、诚信等)的工作思路、机制、措施、制度等创新性意见和建议,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在省内其他市可以办理,而在寿光市无法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所反映的事项要具体、明确、可查证。
(二)投诉举报
包括在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在投资创业、审批服务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不予受理情形。主体不明,内容不具体,无法核实的;不属政府管理权限范围或与政府职责无关的;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已经有关法定部门定性且实行终结处理的。
三、奖励办法
1、意见建议,经采纳实行的,奖励500—3000元。
2、投诉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奖励500—3000元。
3、具体奖励金额,根据采纳受理情况,经发展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研究后确定。
四、注意事项
1、投诉举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材料的内容要真实、具体,以便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2、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以及伪造投诉举报材料骗取或冒领奖励金的,举报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3、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保密。不得向外人公开或泄露投诉者的姓名、身份、居住地址、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资料。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办法由市发展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8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寿光市发展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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