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男子因谎报案情被警方处罚

2018-07-09 21:32: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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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近日, 诸城男子王某因不满女友分手,向女友索要交往期间花费的财物未果,出于报复目的屡次拨打报警电话谎报案情,被诸城警方依法处罚。

  今年6月份以来,诸城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多次接到匿名报警电话,举报称在龙都街道某小区居民楼某号某室内存在卖淫嫖娼、贩卖毒品等违法行为。接到报警,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仔细走访调查并没有发现有人从事违法活动。在多次接到同一警情但是到场后并没有发现其存在任何违法行为后,民警怀疑报警人有可能是报假警并核实了报警人身份确定报警人。

  7月4日晚,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又接到一男子匿名报警,称在某小区某楼内有黑社会组织卖淫嫖娼。民警到达该小区同样没有发现报警人所称的违法行为。这时有群众反映,在小区内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围绕其楼道徘徊,并称该男子可能是小偷,民警遂返回现场找到该男子并上前核查其身份。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自称王某,但是说话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民警见状便依法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在询问室内,民警发现该男子正是涉嫌谎报案情的王某。面对民警询问,王某很快供述了其自6月份以来,酒后多次匿名谎报案情报复前女友的违法事实。原来,王某年轻时丧妻,后来交了几个女朋友也没有合适的。去年腊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女子刘某,经过几个月的交往,王某觉得跟刘某合得来。哪知今年5月份,刘某突然提出要与王某分手并将王某从其租住的房屋里赶出来了。心有不甘的王某实在气不过便报警称刘某租住的房屋内存在违法行为。王某称,其报假警就是为了给刘某找麻烦,但是没想到能这么快就被警察找到了。

  目前,违法嫌疑人王某因谎报案情被诸城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民警提醒,谎报案情会造成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广大群众对报警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滥用报警电话占用警力资源,以免触犯法律。(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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