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临朐首次法院检察院“两长”同堂问案

2018-06-16 14:24: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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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记者从临朐县人民法院了解到,院长办案是司法责任制在临朐县法院落地生根的重要标志之一。院庭长作为优质审判力量回归审判一线,亲自、直接承办案件,从以往的案件审理“间接把关者”转变为“直接审理者”,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改革目标,充分发挥了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近日,临朐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内公开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该案由临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绍军担任审判长,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季运忠出庭支持公诉。这是临朐县法检“两长”首次同堂问案,是司法体制改革后,落实院庭长办案的具体体现,彰显了司法机关关注民生民情,保障群众权益的坚定决心。

  开庭前,孙绍军院长仔细审阅了案卷材料,审查了证据,与合议庭成员共同研判案情、梳理法律关系、确定庭审重点,并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法庭上,在审判长孙绍军的主持下,整个庭审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规范高效。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季运忠宣读了起诉书,详细地出示了证据,准确地阐述了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环节,两名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择期宣判。

  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一同出庭问案,是司法机关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精准履职,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具体体现,也为违法犯罪者再次敲响了警钟。据了解,法院院长带头承办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有效发挥了指导示范作用,有利于以上率下,提升审判质效,彰显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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