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交警夜查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 俩小时查60余起

2017-09-25 08:42:00    作者:陈怀禹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远光灯 奎文 交警大队 交警部门 夜查
[提要]夜间开车,灯光的使用非常重要,个别车主会滥用远光灯,妨碍交通安全,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当晚,经过2个小时的整治,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60余起,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滥用远光 俩小时查六十余起

  夜间开车,灯光的使用非常重要,个别车主会滥用远光灯,妨碍交通安全,甚至引发交通事故。9月23日晚,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在辖区健康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对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经过2个小时的整治,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60余起。交警部门表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会被罚款100元并记1分。

  路查 “回敬”远光后忘切换成近光

  23日晚8时30分,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在健康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对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当晚9时许,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越野车驶近检查点,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指出了他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驾驶员刘先生说,他在行驶途中,一辆车用远光灯照得他非常难受,他多次变换灯光提醒,但对方还是不切换,于是他干脆也打开远光灯,一直开着忘记关了。“我对远光灯还是比较注意的,但有时候在视线不好的地方会开远光灯,忘记关闭。”刘先生说,以后他一定会注意。

  “一般在照明良好的城市大街上,开着远光灯会对别的司机造成炫目或瞬间失明,使对面驾车的司机产生视觉错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该中队民警孙传峰说,还有部分驾驶员是因为自己的大灯装备好,所以故意开远光灯炫耀。

  当晚,经过2个小时的整治,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60余起,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体验 司机注视远光灯眼前一片白

  孙传峰发现一辆沿潍州路由南向北行驶的白色轿车开着远光灯,于是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是一名男子,姓温。当民警指出其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时,温先生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并解释称,他在行车过程中并没有注意是否开着远光灯,忘记切换成近光。

  为让温先生认识到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危害性,在征得其同意后,民警让其对此进行体验。民警让温先生站在车前六七米的距离,打开远光灯。温先生说,远光灯开启后眼前一片白,什么东西都看不清。“经过这次体验,我意识到了危害,不仅自己会注意,还会告诉朋友要正确使用远光灯。”温先生说。

  处罚 违法者被罚款100元记1分

  孙传峰表示,根据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到相对方向来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夜间会车应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同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根据相关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对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依法罚款100元、记1分。对于遭遇远光灯照射的司机,孙传峰提醒,开车时,眼睛可以看向前方道路右侧的边缘,这样可以避免被晃到。如果实在看不清前方的情况,最好减速慢行,因为旁边的一切都是模糊的,无法看清前方的路况及有无其他车辆和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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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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