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一驾驶员二次酒驾被查获 被拘留吊销驾照

2016-10-17 11:15:00    作者:单姗 黄启先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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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明明知道酒后禁止驾驶机动车,是法律不允许的,并且自己曾经为此挨过处罚,可有些司机受到过交警处罚后仍不知道悔改。10月16日中午,高密市的张某某因为再次酒驾,不仅面临罚款2000元、吊销驾证的处罚,还得到拘留所里反省10天。

  大众网10月17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黄启先)明明知道酒后禁止驾驶机动车,是法律不允许的,并且自己曾经为此挨过处罚,可有些司机受到过交警处罚后仍不知道悔改。10月16日中午,高密市的张某某因为再次酒驾,不仅面临罚款2000元、吊销驾证的处罚,还得到拘留所里反省10天。

  10月16日中午,山东高密交警大队在全市多个路段展开统一行动,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3点40分左右,在密水大街与夷安大道路口开展查缉酒驾的城区一中队民警,突然发现银灰色大众牌轿车沿密水大街由西向东驶来。轿车驾驶员见前面路口有民警在查酒驾,急忙紧急调头,拐上健康路欲向南逃走,不想健康路上也有民警在查酒驾。

  路窄车多,想再次调头已经不可能。驾驶员突然加大油门向检查点冲去。见有汽车想试图冲卡,民警及时给予警告,并用警用摩托车挡住了轿车的去路。不得已,大众牌轿车被拦停。驾驶员下车后,交警立刻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随即令其做酒精测试,结果测试值显示53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于是交警将其带回中队处理。

  经进一步查询,发现驾驶员张某某在2014年7月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扣驾照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如今,张某某不思悔改,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二次“酒驾”的张某某作出了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当得知上述处罚时,张某某直接懵了,他感到十分沮丧:“这酒喝得太窝囊、代价太惨重了”,今后真的不敢再酒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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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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