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6 09:17: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许某等四人,在潍城区成立一家工艺品加工厂,加工厂成立后,他们不是想着如何钻研经营之道,而是走起歪门邪道。为骗取他人钱财,许某等人与代加工者签订风筝代加工合同,收取合同保证金,后以加工的风筝不合格为由,扣押被害人的风筝和保证金。骗取14名被害人保证金共计53200元。7月5日,记者从潍城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许某等四人因犯合同诈骗罪,均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挂羊头卖狗肉
以工厂作幌子骗取保证金
许某等四人在潍城区成立了一家工艺品加工厂,加工厂成立后,许某等人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大肆宣传。该加工厂宣传的内容是,代加工者每加工一个风筝,该厂支付5元钱的加工费和1.5元管理费,前4000个风筝,会给每个代加工者1元钱返利。但要给加工厂加工风筝,需向加工厂缴纳4000元保证金,如加工的风筝不合格,不退还保证金。
不少人觉得,足不出户就可以加工风筝赚钱,虽然赚钱不多,但加工风筝的活不是太累也比较自由。就这样,不少人和该加工厂签订了合同,并按照要求缴纳了4000元保证金。
但代加工者将产品加工出来,送到加工厂领钱时,换来的回答却是,产品不合格,要扣下保证金和风筝。有人将不合格产品重新加工,再次拿回加工厂时,得到的答复还是不合格。有一位代加工者,把该加工厂所称的不合格产品拿回去再次加工,再去加工厂送产品时,把该加工厂给的三个合格样品放到他加工的产品中,工厂还是称他加工的产品全部不合格。这些代加工者才知道被骗了。几名受害人多次催要,才拿回了部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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