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还真会玩 潍坊一宝马车套长安奔奔车牌号

2015-06-02 20:33:00    作者:单姗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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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6月1日,一网友在新浪微博发帖,在潍坊市潍城区卧龙街和向阳路附近,他先后遇到的两辆车,车牌号码均为鲁V7777S,从微博配图来看,挂着同一牌照的两辆车,一辆是黑色宝马轿车,另一辆则是白色长安奔奔轿车。6月2日,潍坊交警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回复,鲁V7777S是长安奔奔轿车的车号牌,黑色宝马轿车系套牌。

  大众网6月2日讯(记者 单姗)6月1日,一网友在新浪微博发帖,在潍坊市潍城区卧龙街和向阳路附近,他先后遇到的两辆车,车牌号码均为鲁V7777S,从微博配图来看,挂着同一牌照的两辆车,一辆是黑色宝马轿车,另一辆则是白色长安奔奔轿车。6月2日,潍坊交警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回复,鲁V7777S是长安奔奔轿车的车号牌,黑色宝马轿车系套牌。

  6月1日晚,有网友在新浪微博发帖称:“这是怎么回事,都是在潍城区卧龙街和向阳路附近遇到的,车主不会是同一人吧?!”从微博配图看,一辆黑色宝马轿车与另一辆白色长安奔奔轿车悬挂的车牌号码都是鲁V7777S。这名网友还在评论中介绍,这两辆车的照片是先后在去年3月和今年4月拍摄的。

  当晚,潍坊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潍坊交警便做出了回应,称将在第二天落实相关信息。6月2日一早,@潍坊交警做出回复:“经调查,车牌号鲁V7777S是白色长安轿车号牌,黑色宝马轿车套用白色长安轿车号牌。针对黑色宝马轿车的违法行为,我们将录入套牌车辆管理系统,实时查缉布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

  同样在6月1日,有网友在微博举报,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的前后车牌不一致,从微博配图可以看出,这两帕萨特轿车的前车牌为鲁VB079X,后车牌为鲁VB179X。@潍坊交警回应:“经调查,该车使用数字贴1遮挡原号牌数字0,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审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12分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车主,在发现自己车牌被别人套用或发现自身车牌有“被人”违法时,可选择第一时间报警0536-8533000并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同时交警还提醒车主一定要定期进行违法查询及时发现问题,车牌遗失或被盗用应及时报案。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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