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客车上限票价分三档 实行油运联动机制

2014-09-29 08:59:00    作者:齐英华 魏慧敏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油运 票价调整 上限 燃油附加费 班车
[提要]9月28日,记者从潍坊市物价局网站了解到,自9月23日起,我市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会根据我省0号柴油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整。这意味着,我市道路班车客运开始实行油运联动机制。道路运输经营者根据成品油价格调整情况,执行相应上限票价。

  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根据0号柴油价格的变化调整

  9月28日,记者从潍坊市物价局网站了解到,自9月23日起,我市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会根据我省0号柴油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整。这意味着,我市道路班车客运开始实行油运联动机制。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联动办法的通知》及有关客运价格政策规定,结合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情况,目前我市核定了潍坊道路班车客运上限票价,此次调整将潍坊市道路客运班车上限票价分为三档。以我省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升4.94元为基准,当油价在6.44-6.93元/升时,燃油附加费标准为0.015元/人·公里,执行道路客运班车上限票价(第一档);当油价在6.94-7.43元/升时,燃油附加费标准为0.02元/人·公里,执行道路客运班车上限票价(第二档);当油价在7.44-7.93元/升时,燃油附加费标准为0.025元/人·公里,执行道路客运班车上限票价(第三档)。

  道路运输经营者根据成品油价格调整情况,执行相应上限票价。实际执行票价低于相应上限票价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自主确定是否实施联动和调整票价;凡调整执行联动票价的,应于调整后成品油价格执行之日起5日内向当地市级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1日后执行。逾期不备案的,即视为放弃本次政策性调整。实际执行票价高于新公布联动上限票价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及时将票价调整为不高于上限票价,并于调整后成品油价格执行之日起5日内将调整情况向当地市级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记者 齐英华 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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