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寿光汽车销售经理为偿还高利贷 侵占公司135万

2014-05-07 07:20:00    作者:单姗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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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潍坊寿光的鞠某在其担任汽车销售服务公司销售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135万元。近日,寿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数月的侦查,破获了一起重大职务侵占案。

  大众网潍坊5月7日讯(记者 单姗)潍坊寿光的鞠某在其担任汽车销售服务公司销售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135万元。近日,寿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数月的侦查,破获了一起重大职务侵占案。

  2013年12月份,寿光市旭日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韩先生报警称:其公司原销售经理鞠某在担任经理职务时,私自将公司客户的购车款挪为己用,数额巨大。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

  据报案人韩先生反映,鞠某于2009年到寿光旭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一职,主要业务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客户卖大货车,与客户签订购车协议后,客户按月往公司账户里打钱。然而鞠某自己向客户催缴,要求客户把现金付给他,或者将钱打到他个人账户上。公司审计账务过程中,发现有大量客户存在违约欠款情况,于是就打电话催缴欠款,然而有的客户就投诉说是已经还款,根据投诉公司对这个事情进行了调查,发现鞠某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客户本应向公司缴纳的款项挪作他用。公司随即免去鞠某销售经理的职务,2013年12月底鞠某被公司开除。

  办案民警根据公司提供的几个客户展开了调查,据客户赵先生和李先生反映,他们2013年初找鞠某购买了两辆中汽浩沃大货车,预付车款之后,鞠某都是让他们分期付款,一开始是付现金和承兑,后期要求他们办理了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卡,每月的20日向鞠某邮政储蓄银行卡内打现金,按月累计打了20余万,但前些日子公司客服打电话催缴1-5月份的月还款,还索要违约金,没想到是鞠某把他们的车款侵吞了。办案民警又联系了数十名客户,均存在购车款被鞠某侵吞的情况。

  今年1月份,寿光警方将据某抓获。据鞠某交代,自2011年他就利用公司经营模式上的漏洞,提前把公司的钱透支出来了,然后用这些钱买了两辆“豪沃”牌十四轮大货车,共计花费了100万元,买来货车之后经营沙石料业务,后来赔了。2012年底的时候,他又以每辆20万元的价格把这两辆车卖了,共卖了40万元。

  因为从公司把钱透支出来早晚还得还,于是就从外面借了大量的高利贷共计100多万元,把从公司透支出来的钱给还上了。为了偿还高利贷,他开始有了侵占客户车款的行为,目前共计135万元钱左右没有归还公司。

  2014年4月份,寿光市公安局将鞠某依法执行逮捕。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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