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电动轿车挂牌试行一年 "黑户"有了"好身份"

2013-09-27 11:10:00    作者:单姗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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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潍坊9月27日讯(记者 单姗)8月24日下午,在潍坊寿光市羊临路上,一辆四轮电动车将一行人撞倒,致使行人头部受伤医治无效死亡,经当事双方协商,肇事车主赔偿受害人损失共计23万元。由于肇事车主购买了电动车交强险,并挂了牌照,车主只需要负担10.8万元,其他赔偿款由保险公司负责。这也成为了寿光第一起挂牌电动轿车致人死亡的赔偿案例。

  2013年8月24日下午2:10,在寿光市羊临路王裴村路段,刘某正驾驶一辆电动轿车正沿着非机动车道行驶,行人董某沿路边与刘某同向行驶。董某没有走直线,刘某驾驶电动轿车的车速也相对较快,董某受到了电动轿车右前方的撞击,顺势倒在了路边凸起的井盖上,致使董某头受到撞击。事故发生以后,车主立即报警,并拨打120,董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认定,挂牌电动轿车应走机动车道,而董某沿非机动车道行驶,导致行人董某受伤致死,应付事故全责。按照201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经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协商,刘某赔付死者董某家属共计23万元。

  董某刘某驾驶的电动轿车已经挂牌并在保险公司入了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董某家属的财产损失、医疗费、死亡赔偿等共计人民币12.2万元,这也成为了寿光第一起挂牌电动轿车致人死亡赔偿的案例。

  据悉,早在2012年7月3日,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寿光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电动轿车进行上牌管理。目前,寿光市已有600多辆电动轿车进行了备案登记。

  记者从寿光交警部门了解到,电动轿车挂牌以后就是机动车,行驶机动车道,按照机动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是给电动轿车一个定位。在以前电动轿车没有明确定位,驾驶人员也不需要持有驾照,出现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方面有困难,暂行办法实行以后让电动轿车在管理方面有据可依。这样,不仅电动轿车能够“顺理成章”的走机动车道,交警部门易于管理,发生事故以后,还有保险公司理赔,可谓一举多得。

  办理电动轿车挂牌,只需要向保险公司每年交纳460元的交强险费用,然后携带购车发票、交强险证明、个人身份证,到车管所办理即可。寿光市车管所为电动轿车设立的专用通道,从车辆的外检到挂牌,办齐手续的整个流程只需要1小时。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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