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省级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益居山东省首位

2013-02-28 07:29:00    作者:于倩 林明庆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土地利用效益;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建筑容积率;建设用地;提效
[提要]近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了第三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结果,在144个省级开发区中,潍坊市土地利用效益显著,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和综合容积率全省最高。

  新华网山东频道2月27日电(于倩 林明庆)近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了第三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结果,在144个省级开发区中,潍坊市土地利用效益显著,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和综合容积率全省最高。在评价结果综合排序中,青州经济开发区和高密经济开发区分别位居第7名和11名。

  开发区历来是节约集约用地的先导区和示范区,潍坊市国土资源局着力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切实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在促进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严格规划管控。针对各开发区的功能特点,综合考虑资源环境、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功能定位等因素,不断促进开发区用地结构更加合理、土地布局更加紧凑,项目用地更加集约。二是严控项目投资强度。按照法规政策,严把开发区用地投资强度。对开发区土地使用标准提出了统一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准入门槛,单个工业项目投资额低于3000万元或土地面积小于20亩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供地。高密、寒亭等开发区统一建设了企业创业园,提供标准厂房,配套租金、税收等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提高土地使用标准。鼓励开发区内的工业企业对现有厂区建设用地增资提效,提高集约化程度,工业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应根据产业类型不同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标准上浮20%以上。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照城市规划部门确定的工业项目内的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使用土地,不得圈占土地搞“花园式工厂”。实行“零增地”优惠政策,鼓励工业企业对现有厂区建设用地增资提效,提高集约化程度。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多层厂房的,第二层减半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三层起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提高容积率的,不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四是做好批后监管工作。不断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管理,严格开发区土地批后监管工作。对低效、闲置或不按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建设的项目可采用收回、收购等方式分类处置,充分盘活利用,不断提高开发区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青州市建立了企业退出机制,目前已有86家土地利用粗放、工艺落后、产能低下的工业企业退出了开发区。(完)

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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