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26人登记器官捐献 3年仅1人完成捐献

2013-03-01 12:58:00    作者:曾庆建 刘彬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器官捐献;捐献器官;器官买卖;人体器官;志愿表
[提要]近日,卫生部表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正在由19个试点省区市向全国全面推开。刘鲁东说,需要肾移植的患者以尿毒症患者为主,长久以来,尿毒症的发病率居高不下,绝大多数患者人群集中在中青年,18—40岁的患者很多,尤以30岁的患者最多。

  近日,卫生部表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正在由19个试点省区市向全国全面推开。2月28日,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红十字会了解到,潍坊市目前实现人体捐献器官只登记26人,已捐献1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还需要广大市民的支持。

  潍坊市目前只有一人捐献

  潍坊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2010年3月起,我国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的试点工作,是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这三年来潍坊市只有26人进行了器官登记,真正捐献的只有一个人。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国家每年有30万需要器官移植的人,却只有约一万人能够获得捐献器官。而且近几年来受利益的驱使,贩卖器官案件层出不穷。人体器官捐献开始全国试点,意义就在于全国统一管理人体器官捐献,以无偿的方式,挽救那些器官衰竭急需移植的患者。

  实施器官捐献3年来,潍坊市为什么只有26人登记填写捐献申请登记表呢?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护人员告诉记者,在传统观念面前,多数人面临着很多顾虑,比如“入土为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

  潍坊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坦言,现在人体器官捐献开始全国试点,这就在引导民众建立一种主动捐献的观念,将器官捐献引导到健康、公正、合理、可信的捐献渠道。打击器官买卖的黑市,是这次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全面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实现全国联网的主要目的。这就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广大市民随时可以与市红十字会联系,报名填写器官捐献志愿表。

  角膜捐献不算器官捐献

  “很多人分不清楚‘角膜捐献、遗体捐献、器官捐献’之间的区别,肝脏、眼球等都属于器官,眼角膜则是眼球的一部分,医学上称为组织。”潍坊市红十字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是不同的,器官捐献并无绝对年龄限制,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

  器官捐献有两种情况,一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且没有撤销该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的器官捐献;二是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而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现在的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一方面,人死后还能为社会为人类做贡献这本身就是一种很高的社会道德;另一方面,某些相信人死后可以通过器官的使用而使自己的生命光辉照亮别人的生命。

  潍坊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是潍坊市唯一一家拥有肾移植资质的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刘鲁东告诉记者,自1995年建立了完整的肾移植配型实验室和透析中心,潍坊市人民医院每年约完成肾移植手术20—30例,截止到目前,共完成300余例肾移植手术。

  刘鲁东说,需要肾移植的患者以尿毒症患者为主,长久以来,尿毒症的发病率居高不下,绝大多数患者人群集中在中青年,18—40岁的患者很多,尤以30岁的患者最多。(曾庆建 刘彬)

沈广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