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潍坊新闻

大陆·盛景嘉园小区360余户居民仅29个车位能租

2012-09-29 09:13:00    作者:井峥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9月27日晚,位于奎文区樱前街与虞河路交叉口附近的大陆·盛景嘉园小区的业主宋女士来电反映,称该小区的物业将未租赁、未购买小区内车位的业主的车辆拒之门外,致使数十位业主的车辆一度在小区门外的街道上排起了长龙。

  9月27日晚,位于奎文区樱前街与虞河路交叉口附近的大陆·盛景嘉园小区的业主宋女士来电反映,称该小区的物业将未租赁、未购买小区内车位的业主的车辆拒之门外,致使数十位业主的车辆一度在小区门外的街道上排起了长龙。9月28日记者采访时,多位业主表示,该小区已有360余户居民入住,但物业却只拿出29个车位出租,这让他们难以接受。

  仅一成车位可租

  9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大陆·盛景嘉园小区,据业主宋女士说,现在业主代表在相关部门的牵头下,正与开发商、物业协商小区车位问题的解决方案。

  记者随后见到了正在等待协商消息的6位业主代表,其中的杜女士告诉记者:“上午9时我们就过来了,我们委托了4位业主代表出面协商,其余的就在这里等消息。”

  杜女士和在场的业主纷纷向记者诉说:“从今年8月份开始,物业在宣传栏上张贴了一个通知。内容大概是:小区内路边的29个停车位租赁,价格是每月120元,租赁期是一年,楼前后的60个车位租赁,需一次性付清租金每个8万元,租赁期同房产证产权日期一致;沿街房地下的85个车位出售,需一次性付清车位款,每个9.8万元。”

  “现在小区的入住户有300多户,但从通知上来看,可以租赁的车位只有小区内路边的29个车位,还不到入住户数的十分之一,租不到车位的业主只能以一次性长期租赁的方式或购买车位的方式来解决停车问题,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杜女士说。

  被拒车辆排长龙

  在场的业主告诉记者:“自通知贴出后,多数业主对通知上的内容都不能接受,我们认为只有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于是我们几个业主代表就开始通过在网上建立业主QQ群、制作宣传材料等方式来促成业委会成立。但没想到的是,物业再次贴出公告来阻挡业委会的成立。”说着,杜女士从手机里翻出一张写着公告的图片,记者看到,这份公告中有这样一段话,“车位分配后,因个别业主为达到个人意愿,按自己的曲解和误解,以各种不负责任的极端方式煽动不明真相的业主,鼓动成立业主委员会,请大家不要盲目听信。”公告落款是“潍坊嘉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4日”。

  宋女士说:“9月27日,我下午5时多下班后驾车回家,走到樱前街上就堵住了,下车了解后得知物业工作人员不让没有车位、车库的业主驾车进入,几十辆车被挡在门外。被挡车辆从小区门口起,在樱前街上排起了长龙。许多业主都在跟物业方面协商,但物业工作人员坚持不让进。一直持续到晚7时许,不知为何,小区门口的起落杆断了,物业才开始让被拦车辆陆续进入小区,但没想到的是,轮到我的车该进小区时,又被物业工作人员拦住了,他们要求我之后的有车业主下车登记。”

  尽快成立业委会

  记者在大陆·盛景嘉园售楼处得知,目前该小区的入住率在一半以上。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就具备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

  随后,记者采访了大陆盛景嘉园小区的物业方——潍坊嘉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于9月27日晚发生的有车业主被拒门外事件,一位物业工作人员称:“不清楚。”而对于9月28日上午的协商结果,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你找我们物业的负责人问问吧。”但随后说道:“物业的高姓负责人不在办公室,他手机也落在单位没有拿。”

  9月28日6时许,记者从杜女士处得知,关于小区停车位问题的协商结果是,小区入住360余户,交房户数在800户左右,根据规定已经符合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在社区的牵头下业委会将尽快成立。相关部门也表示小区内的车位只卖不租是不符合规定的。在物业方面制定出新的车位方案以前,有车业主需按秩序在小区内停放车辆。(文/图 记者 井峥)

王亮家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