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明确时间与责任 全面完成清河任务

2017-11-13 11:05:00    作者:单文玲 王晨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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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11月10日,寿光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弥河河长赵绪春召开弥河清河行动攻坚会议,对弥河清河攻坚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寿光市副市长、市副总河长、市河长办主任王丽君,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黄树忠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镇街弥河河长参加。

  大众网11月13日讯(记者 单文玲 通讯员 王晨)11月10日,寿光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弥河河长赵绪春召开弥河清河行动攻坚会议,对弥河清河攻坚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寿光市副市长、市副总河长、市河长办主任王丽君,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黄树忠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镇街弥河河长参加。

  赵绪春指出,开展清河行动是一项政治任务,沿弥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及联系单位要本着对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任务分工,真正把担子扛起来,不折不扣地抓好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打好弥河清河行动攻坚战,从而把弥河生态环境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

  会议中,赵绪春提出要求,要明确清河任务,对弥河重新规划内的问题,明确哪些是可以保留的、哪些是可以延后的、哪些要立即拆除,针对具体任务立即开展行动,不等不靠,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此外,要求明确时间、明确责任,各镇街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制定详细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扎实开展好辖区内的清河行动。各镇街河长要找准清河行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对清河行动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

  河长办要根据新规划加强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弥河清河行动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有关部门要与市河长办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当好河长的参谋助手,为镇街提供科学、全面、到位的业务指导。国土、规划、住建、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在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等项目时,要主动征求河道主管部门意见,做到政策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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