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停车起纠纷摔死两岁幼童 系刑满释放人员

2013-07-25 16:20:00    作者:安然   来源:北京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男子 刑满释放人员 间接故意 嫌疑人 量刑
[提要]北京市律协刑诉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京都律师事务所韩嘉毅律师认为,如此恶劣的刑事案件实在不多见,越过人性底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说,这次的杀婴案,凶残程度远远超出了一般社会认知的底线,所以必然会广泛传播。

  原标题:凶手如此残暴越过人性底线!

  事发现场已经清理干净,但惨剧让人无法忘记。 陈坦 摄

  23日晚8时50分许,在大兴区庑殿路西侧729路公交站附近,两驾车男子在路边停车时与一名女子发生争执。其中一名男子下车动手殴打女子后,又从女子推着的童车里抱出一女童,高高举起,重重地摔在地上。两男子驾车逃逸。在转院途中,两岁女童不幸身亡。案发后,北京警方迅速出动,18小时后将凶手抓获,凶手是刑满释放人员。另一男子仍在追捕中。今天上午,记者采访孩子的母亲时,孩子母亲表示,现在还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目击者愤怒

  太恶毒了 禽兽不如

  “太恶毒了!竟然把孩子往地上摔,真是禽兽不如!”回想起当时的场景,目击者姜先生依然愤怒。事发当晚,姜先生与朋友正在附近吃饭,看到有两名男子和一长发女子在车站附近发生争执,吵架的声音非常大,引来了很多人的注意。随后双方越吵越凶,其中一名身穿深色上衣的男子开始殴打女子,没打几下,便径直走向儿童手推车,将车里的孩子抱了出来,双手举起孩子恶狠狠地摔到地上。随后,该男子与另外一名男同伴驾驶一辆白色轿车逃离现场。“当时谁都想不到那男的要摔孩子,孩子摔下后一点动静都没有了,当时可能就不行了。”姜先生说。

  停车起纠纷 恶男下毒手

  事发地点位于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西侧,729路公交车站台旁。记者在现场看到,现场已经没有相关痕迹,但附近不远处一家大排档的老板周先生目睹了案发的经过,并随后配合警方调查此案。

  周先生告诉记者,整个事发过程不长。事发时,一辆白色轿车停在公交站附近。开始他还以为是小两口吵架,也没有去制止。当时有不少人在附近围观,直到孩子被摔在地上,一些人感觉不对劲,有人上前制止,但遗憾的是没能拦住作案人驾车逃逸。“母女俩就是因为挡了他们停车,他们就气急败坏,太惨了。”周先生说,监控录像显示,一名身穿白色衣服的女子手推儿童车经过公交车站,随后一辆白色轿车开了过来,车上男子示意母女俩挪地方,他们要在路边停车。可能当时正在弯腰查看孩子的情况,女子没有立即挪地方。随后双方发生争执。

  律师说法

  如此残暴 越过人性底线

  “如果目击者的描述没问题,真的是‘举起来,重重摔下’,那么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就太明确了,故意杀人。”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张兴梅律师说。张律师认为,大多数故意杀人犯罪中都会涉及到某种工具,刀、枪、毒药等等,这个案子里虽然没有作案工具,但并不影响定性。“作为成年人肯定知道,把一个幼童重重摔在地上,后果是什么。现在还不知道他们双方发生纠纷的时候各自说了什么话,但不管怎么冲突,都是成年人之间的事情,现在歹徒却剥夺的是一个年仅两岁的孩子的生命。”

  张兴梅说,从现在的报道来看,罪名很有可能是故意杀人中的“间接故意”,也就是嫌疑人虽不直接追求杀死孩子的效果,却放任了这种后果的发生。“大多数‘间接故意’,法官可能会在量刑的时候予以考虑,不过具体到这起案件里面,我倒不觉得间接故意能对量刑产生什么影响。”此外,如果嫌疑人到案之后如实供述罪行,属于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是以这个案子的恶劣程度,即使嫌疑人坦白,是否能从轻,法官肯定还得慎重考虑。以今年3月4日长春盗车杀婴案为例,虽然罪犯周喜军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自首,最终量刑时也没能换回他的一条命。

  北京市律协刑诉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京都律师事务所韩嘉毅律师认为,如此恶劣的刑事案件实在不多见,越过人性底线。

  专家观点

  人大教授周孝正——暴戾情绪会传染

  近期连续发生恶性案件、事件,使得公众的安全感下降。有媒体将这些事件形容为“随机的暴怒”。个别人觉得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并因此而绝望,进而做出非理性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说,这次的杀婴案,凶残程度远远超出了一般社会认知的底线,所以必然会广泛传播。但是在传播的过程中,会形成一种典型的“社会心理传染病”,继续引导社会心态向负面发展。“比如当年香港明星张国荣跳楼自杀,如此爆炸性的消息被广泛报道之后,短时间内有很多人跳楼,这就是社会心理传染。”

  连续发生的案事件的背后,是否也有某些社会心理因素的影响?周孝正认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暴力链条的基础是家庭暴力,再加上某些教育倾向的引导,形成了目前较为严重的社会暴戾情绪。此外,“我一直特别关注家庭暴力问题,这是许多暴力倾向的最初根源。在幼年时代家庭中,父母的棍棒下形成了权威性人格,出了门,自然会把情绪带向社会。”在这种大背景下,美国9·11恐怖袭击、日本3·11大地震之后的网络狂欢,“保钓”时期一些人上街砸车、砸人,也都是社会情绪的反应。

  周孝正说,从社会学意义上,只有打破社会情绪中的暴力链条,才可能从根本上使得风气出现改观。但是,哪怕仅仅引导公众改变“以暴易暴”的固定思维,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记者 安然)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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