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2 06:27:00 作者:陈保发 来源:重庆商报 我要评论
商报记者 陈保发
重庆商报讯 80后青年王某,利用网店贩卖淫秽图片及视频,牟取非法利益。昨日,记者从荣昌县法院了解到,该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1年3月,王某在某商业网上注册了一个网店。同年3月至2012年4月10日,王某在该网店上将一批图片和视频以1元至35元不等的价格打包出售,并将这批出售的图片和视频存放在自己的QQ邮箱中转站内。期间,他还出售了部分淫秽图片及淫秽视频。
2012年4月12日,荣昌县公安局民警在王某的QQ邮箱中转站内下载了其存放的视频527个,图片27751张。经鉴定,其中有354个视频、1959张图片属于淫秽物品。
荣昌县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且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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